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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神爱世人,可人们真的喜爱他们制造的人偶吗?卡米洛不止一次这么想到,当然,他是敬爱神明的,一如匹诺曹爱着他爸爸。
……不是吗?
好吧,虽然匹诺曹踹了他爸爸的鼻子,又在木匠教会他走路后逃走,还使警察误将木匠关进监狱;可在木匠哭着说“该死的小鬼!我辛辛苦苦本想做出个好木偶!可结果是自讨苦吃!我本该先想到这一点!……”之后,在他将好心相劝的蟋蟀打死之后,更准确的是在他没了木匠吃了苦头之后,他的确是开始想做个好孩子,开始敬爱他的父亲了。
卡米洛是爱着神的,一如匹诺曹想念木匠。
不过现在,那只无私帮助匹诺曹的狐狸在哪儿呢?就连他的梦里都住着不请自来的陌生人。而卡米洛独自一人感受着整个小镇,想着些对明天而言完全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忽然就诗兴大发起来——
啊,大海,你曾敲石之骨噬其髓,可梦见过会因而变咸的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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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活过四十却一事无成,很多事情就不再是个束缚。
他曾日夜恐惧与如今的无能,辗转难眠至今日,却发现浑身一轻。
当他发现自己能毫无波动的跟朋友谈论自己的梦想,当他发现自己对于混吃等死乐见其成甚至引以为豪,迷茫就从悄悄的从他的生活中走失了,大概连迷茫都看不上他。
他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睡觉,醒来;吃饭,上班。井井有条,今天醒来能看到明天,不再奢求立与万众瞩目之下,能期待明天的娱乐也不用害怕未知的,他能有什么不满的呢?
更何况,他还有了个可爱的女儿。
虽然家庭生活不太完美,他的另一半很快厌倦了他,投向了连她自己也未知的生活——她就没有害怕吗?他已经不理解,但尊重——但好在女儿的抚养权在他让出一切之后归了他所有,女儿,父亲,互相尊敬,全新的生活。
……
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脸上一片湿润,他用手摸了摸枕头,沮丧的发现已经被泪水打湿了一大片。
呵,他过去可不知道自己的泪腺有这样的潜力。
他坐起来,在黑暗中发了会呆。现在是几点了?他倾听窗外的动静,人们尖叫、争吵,咒骂,混乱躁动在空气里。大概到了中午烦躁的时候吧?
他坐到床沿边,侧身下床,向窗帘的方向走了两步,险些被垃圾绊倒。但他还是踉跄的走到了窗帘旁,拉开窗帘,他下意识的眯了眯眼,想象有光投进来——
但没有,外面淅淅沥沥的下着雨,天空暗沉沉的,街上的路灯不知为何也全都熄灭了,他还记得那句诗——黑云压城,真应景。
他独自住在三楼,但不知为何听到身后传来含混细小的声音。他正要转身看看是那个倒霉蛋窃贼跑到这个一无所有的家里,眼角却瞥到另一样东西。
他不禁抬手揉了揉眼角,再定睛看去,果然,对面房子的墙上有只眼睛,墙壁上也是红黑色的一片,几乎和天色混在一起。而那只眼睛正向着他的方向盯着,他感觉是在看他的背后,氛围上讲比他看过的所有恐怖片都恐怖,但他不知为何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愣楞的继续自己的转身,看向身后——
在窗外透进来的微光中,一些血肉静静的生长着,在地上的垃圾上,在他背后的墙上,最后划出的轮廓分明是他的侧身。他又多侧了点角度,于是那些血肉也向着他“让开”的发现多长了点地方。他估摸了下范围和那只眼睛的角度,模模糊糊的推想浮上心头。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还是拉上了窗帘,随手拿上一旁的钥匙,想去把自己的女儿接回来。走了两步才意思到自己在做什么。他明明很清楚的,自己的女儿已经因为他开车出车祸死去了,他明明很清楚的,所以才觉得,那只眼睛、那片血肉,那些恶心的现实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就这样又愣在黑暗里。
……当人活过四十还一无所有,很多事情就不再是束缚。
迷茫又卷土重来,加倍狰狞。他苦笑两声,又拉开窗帘,肆意让微光、目光、血肉还有雨声闯进来。他借着光走到浴缸旁,打开水龙头,楼顶太阳能热水器中的储水流出。
他又回到房间,拿出最后保存的bombaysapphire(孟买蓝宝石金酒)和马蒂尼,遗憾的把这些仅剩的遗产混在一起,大口饮下。没有加两块冰,没有“不摇晃,搅拌”的要求,也没有两颗橄榄一片洋葱,他只是饮下。
本来就到了这个时候啦,世界,又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最后吞下剩下的所有安眠药,滑入浴缸中,放任自己沉溺于眩晕的喧嚣之中。
窒息感渐渐涌来。从水面上投下的光影中似乎夹杂着人影,在他被水流扭曲的视线中,女儿正往下望着,带着温柔的笑意——吐出舌头做了个鬼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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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米洛的心脏再次挑动,一只眼睛长在了这个四十大叔杂乱的房间里。
他看着对方蹒跚而行,互为过客,只是他知道,对方还不明白死亡究竟是件多么痛苦的事。
他们都说神爱世人。
那只眼睛又转了转,一片血肉出现在浴缸上面的天花板有光亮的角落里,然后是另一只眼睛——
卡米洛看着在痛苦中窒息的人,突然想起一个归宿。
秀槃,沼泽地,痛苦之家,齐邵女皇的梦境。
不过又添一名亡灵而已。
他的脚步迈向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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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有哪里出错了,像我这样自私的人,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沦落到和狗呆在一个角落里的。一个落魄的青年靠在墙角,这么想道,一定有什么事搞错了。
“是因为没有同伴,所以被信奉‘人多力量大’的人给压迫了吗?”他问手肘。
“不,是因为还不够自私。在他人的自私和你的起冲突时,你接受了他们的。”手肘回答道。
“是因为我理解他们吗?”他问空气。
“不,只有理解他人的自私却不接受,才能称得上自私。而只有足够自私,才不用睡在垃圾堆里。”空气尖啸道。
“那,就是因为还不够自私?”他蹲下抱着头,询问自己。
“哈,这儿的人都知道,我的自私已经够出名了。”他又一次避开了问题。一定有什么地方搞错了,他这么想。
赚到钱不会请客。
有了好吃的不会与人分享。
他的房子被他围上墙,钉上标牌“非主人免进”——不过现在那都是人们的战利品了。
他从不给于施舍,甚至建了坐小破屋给乞丐住——不过谁都知道那是为了让他能每天看着这些无家可归的可怜虫乐呵乐呵。
他做每件事都是为了自己——这是附近的共识,就和“这个自私鬼是个男的”一样一目了然,不容置疑。
所以你要是不小心赚到了他的便宜,那就是干了件大好事。毕竟,一个自私鬼的财产,还指不定是怎么来的?
所以,你要是能赚到他的便宜,那简直能和人炫耀。毕竟,“劫富济贫”是个褒义词。
所以你就算想方设法赚到了他的便宜,也没什么好内疚的。毕竟,他是个那样自私的人。
一定是有什么地方搞错了,他想。
“是因为还不够自私?”手肘问他。
“是的,因为他们拿走东西时我保持了沉默,接受了。”他回答道。
“是因为还不够自私?”空气尖笑道。
“是的,当他们打抢时我保持了沉默,而沉默,被当成了软弱。软弱的人是没法自私的。”他回答道。
“那,就是因为还不够自私了。”起身,扶着墙蹒跚远离了正在试图从墙上撕下血肉的小狗,他走向巷口。
之前一定有什么搞错了,他想,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哦!嘿,伙计们,去看看那个自私的家伙是不是捞出了自己的宝藏?哈哈。”
于是时间回到原点——
一个落魄的青年伤痕累累的靠在墙角,这么想道,一定有什么事搞错了。
他的身旁蹲了只小狗,他没看到,那只小狗的尾巴上长了个透着诡异的光的眼睛。
那只小狗蹭了蹭他,他于是低头看去——
一只银色的手枪不知何时掉在地上。
呵。
那些都是我的财产,我的、我的、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