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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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大约只有一个故乡,那是你年少时想要逃脱,青年时回头眷顾,中年时唏嘘不已,将死时指着它,说:我要埋在这。的地方。

家在哪,根就在哪,心便不会如同风中浮萍,偶尔累时,酒醒时,享乐时蓦然惊醒,忽然想起吹过竹林的那片风,转头又好似看见了爷爷婆婆辛勤劳碌的身影,惹人烦的家禽不停喔喔叫着,太阳底下,黑白发色相间的老猫懒懒伸了个腰,眯起眼睛,远处一片片云,一会翻转层层叠叠像鱼鳞,一会聚拢厚重,乌压压快要落雨。

雨当真落时,噼里啪啦,纯净的响声到处在该严,在土壤,甚至在瓦片上,开满了一朵朵转瞬即逝的雨花。下雨即表明闲情,爷爷悠悠走向别家打牌,婆婆或许骂一两声,或许跟着去了。可惜满山没有花,我总觉得,如果这时开上一朵,乘着凉风,湿润着羞答答的模样,应该很好看。

但婆婆没这份赏花的心,她会说,大深田里的红苕颠长得很好啊,啷个不去拮点来吃嘛。对于吃,任何美味又充足的东西,总是无限量的供应给远行的孩子。豆花就是婆婆最拿手的,而且远近闻名,所以打豆花也成了有人回来必不可少的节目,即使那天爷爷多喝点酒,我想婆婆都不会介意。

婆婆不耐烦爷爷喝酒,说着他每次赶场总是提着酒壶壶去,不顾家里农活,非得打会儿牌或者喝点小酒才回来。

其实婆婆未免太过严苛,嘴里也不饶人,如果真是太忙,爷爷天刚亮便出门,而我刚起床他便回来,风风雨雨几十年早已使他觉得那段一个半小时的路程不过尔尔,我还记得很小时,爷爷逗我玩,将他的脚趾来夹我,无论如何我都挣不开。

夏天有虫鸣,冬天有炉火,过年时一家三世同堂,这座房子常常被长辈们提起,这里面有许多故事,有许多血汗,它将我们一家聚集又分散,它头顶过最炎热的太阳,它周身每一寸都被不同时光的风刮过,许多白色灰迹簌簌落下,那是没有水泥的时代,是用最坚固的情意建成的。 故乡,老家,我们双脚扎根泥土的地方。

2014.9.9

今早重新看了下说说,发现14年时写的故乡竟意外的不错,果然不愧是我自己吗,虽然都快忘了这条说说了。不过我也发现它太过单薄,如果一个人的人格全靠过去的回忆铸成,那么老家在我生命里就占去了六分之一的份额,不会是一言两语能说清的。

看见我写的,恐怕会认为我是一个如此眷念着老家的人,不过事实上并不是,我甚至一个月没给爷爷婆婆打电话也会自然的忘记,拨通了电话也只得不断地寻找话题,所以实际上通讯快捷也未必见得就是见好事,如果让我写信,我就能水很多字,而不是刚开口就想着如何结束。

自然的遗忘,自然的回忆,在如今激流的社会,老家真可算微不足道的一块地方,姑且说一下它的名字,听起来还是挺不错,回龙湾,具体是不是这三个字说不准,不过相差无几。

我小时候从未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如今记着也是大了后常被提起的缘故,那时候你问我老家在哪,我只能回答老家就在老家啊,太平的三剑石和石家湾中间,再详细我也只能回答就在公路边有条小路延伸下去,那就是我的老家。

老家的墙面有许多斑驳的痕迹,不过它已在风雨中屹立多年,这一句的印象来自于大人们不断回忆当年辛苦时所概括出来,它在风雨里屹立很多年,所以有了许多斑驳痕迹,它尽管有了许多斑驳痕迹,依然屹立在风雨中。不过我对此没有稍微沉重的认识,大不了让我想起那首歌:我们坐在高高的谷堆上面,听大人讲那过去的故事。

如今我也能稍微讲讲过去的故事,但全是童年的趣事,涌出来的回忆很多,我还没开始写,脑袋里却冒出了那个黑色的狗,就是一只黑狗,已经死了好多年啊,我都记不得是什么时候死的了,我家的狗没有名字,也当然不会是个宠物,它做着一只土狗该做的事,一做就做到自身死去,为了表示对它的关爱,我经常亲昵地唤它傻狗,死狗,邬伶俐。它表示很开心,每次我回老家跑最快的就是它,黑色的尾巴摇啊摇,脑袋绕着你的裤脚闻来闻去,张着嘴巴伸出舌头哧哧地开心着,我高兴就笑摸狗头,不高兴就把它踹一边,我记得我小学时候应该写过一篇作文,就是写它的,我大概还记得写了它啥事,我家狗并不经常出门,不像别的狗还追着主人去走人户或赶场,爷爷婆婆对此表示满意,不过这样一条宅狗有一次却离家两三天,我还记得小时候的我写着很担心这条傻狗,关爱之情溢于词表,不过事实上只是为了让我的作文看起来充满感情,现实中,对于狗的失踪,我问起它的语气就像问孔乙己去哪了一样:狗呢。不知道,反正它会回来的。第二天又问,狗呢。它还不是像人一样出去耍,会回来的。

对于担忧之情我想我并没有多少吧,我亲眼看着这只傻狗死在我面前心里也没多少触动,最多疑惑一句你怎么就死了呢,不过又释然,你也活了这么久了啊老狗。

我想起小时候无聊的自己用竹子做的宝剑,那时候的我黑衣黑发,面容冷峻,捏着剑对唯一的反派黑狗大吼,今天就是你的死期,哈狗!于是剑尖蹦射出剑气,狂风大作,这只狗果然不是我的一合之敌,就这么安静的躺下。这样想才理所当然啊,是的,你本该这样死去。

要说我一直对老家抱有感情,肯定是胡说,小时候就非常不想回老家,又没网又不好玩,还要干农活,甚至对爷爷婆婆也产生过怨愤的情绪,不过一般来说亲人没有隔夜的仇,如果有那就隔两夜。

但是无论我愿不愿意,记不记得,老家确实扎根在我的心里,一想起它,我就感受到从那片竹林簌簌吹来的风,看见了傍晚时远处的火烧云,然后是柿子树,橘子树,李子树,万年青,橙子树,还有一层层的水田。

我还记得打农药时爸爸为了摘梨来吃摔进了田里,我忍着不笑,用关怀备至的语气询问他。我也记得和孙镇哥爬上樱桃树的时候,吃了个饱。还有烈日下的“一碗水”,清澈又冰冷,五一劳动栽秧的丢的不伦不类的秧子。

其实还有好多好多,不过我已经写到不想写了,到头来发现那只傻狗居然占了最大篇幅,消磨光我的耐心。

日新月异的社会,越加衬托出老家如同世外桃源一般,这世界本没那么多勾心斗角蝇营狗苟,有许多美好的回忆存在脑海,趁还记得就写下。有许多值得期待的未来在等我,趁还年轻就该创造更多美好的回忆,留待以后的我再写。

20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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