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 失恋

  • 作者: 方圆
  • 更新时间:2016-02-06
  • 字数: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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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这样的消息,有如五雷轰顶,我觉得天塌了。

我的初恋女友就这样跟我分手了。

我还想跟她过一辈子!

对于她的离去,我想我当时是比较怨恨的。我觉得已经为她付出了我的所有,我甚至为了她没日没夜的码字,只为多挣一点稿费给她换上心爱的iPhone5、带她去她喜欢的城市旅行。可她呢,居然就因为我暂时给不了她她想要的生活就跟我分手!

我觉得她背叛了我,站在她的宿舍楼下,久久没有离去。

那位好心的女生劝说了我大半天,最后扛不住冻,也上楼去了。

不知道她有没有跟林婉清说起楼下的情况,总之林婉清依然没有下楼,甚至也没有从阳台上朝下看上一眼。

我在楼下站了大半夜,然后受了寒气,赶上了一场大病。

我发了几天高烧,躺在宿舍里,就像垂死之人,奄奄一息,坐以待毙。

那段时间里,我没有写稿子,也不去上课,更不去参加什么班级活动,可哪怕这样,居然都没什么人要急着找我。

如果不是有老煤作陪,还有某个学妹不时找我,我真以为全世界都抛弃了自己。

烧得晕晕乎乎的时候我,我除了想林婉清,偶尔也会胡思乱想。

我想到了非主流和杀马特,想他们失恋的时候,总是会拿上酒瓶,搭配酒阑灯池、繁华的都市背景,然后拍上一张张受伤而孤独的背影照片。照片中,会有光晕退化形成的一个个不同颜色的圈圈,并且在合适的地方配上一段伤痕累累的碎碎念。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真的凸显他们真的受伤了,真的非常颓废。

在失恋以前,我觉得那很low。但是真的失恋后,我却突然想这么做了。

我想把酒瓶换成香烟,然后拍上一组类似的照片。

我曾有个绰号叫“颓废哥”的同学 ,据说与“犀利哥”齐名,是“二十一世纪最颓废的男人”。在他的身上,无时不刻不透露出 一种令人心碎的颓废。

颓废哥喜欢香烟,香烟也将颓废哥的颓废气质衬托得益发明显。

所以我也想用香烟,将照片氛围渲染得更加颓废。

但这也只能是想想而已,我根本不会抽烟,甚至连香烟该如何拿在手中都不知道。

另外,我也想过要在那个时期拍张黑白照,蓄着杂乱而有艺术感的胡茬,像梁朝伟一样,然后眼神要很忧伤,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任谁看到都会觉得感伤。

老煤听到我的想法后,骂我一句傻叼,然后一本正经的跟我说:“做这么傻叼的事情前,难道你就没想过,你根本没有梁朝伟那么性感,而且也无法像四娘那样忧伤么。你就算拍出那样的照片,别人的目光最多也会被你旺盛的鼻毛吸引。”

我把老煤扑倒在床上,抱着他打了一顿,然后就去从床上爬起来了。

我知道,自己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

林婉清之所以离开我,就是因为我现在太没用,没能力没资源去给她她想要的生活。如果我再这样下去,不仅不可能博取她的同情,可能还会让她更看不起我。

我需要振作起来!

如果自己都不救自己,如果自己都不奋斗,那谁能给我我想要的能力和资源呢?而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源,以后又如何给心爱的女孩儿创造她们想要的生活呢?

我做过反思。我现在就读的专业十分冷门,要说喜欢也还算不上,就业虽然不成问题,但是工作必定辛苦,我并不想依靠它混吃混合得过且过,也不希望在毕业后终日忙碌,只为微薄薪水,更不希望成为大多数中的一员,被房子、车子、票子、妹子压得喘不过气,最后在碌碌无为中终化为城市里随处可见的一抷尘土。

我想过相对自由,且物质相对丰富的生活!

这不是说说就能够实现的,因为曾经有很多人都这么想过,但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最终都沦为了“大多数”。

于是,我审问自己 :你到底喜欢什么?你到底擅长什么?

高考之前我喜欢过阅读、写作,只是单纯的喜欢,因为高中面临高考的高压,我对于写作的喜好只能通过日记来挥洒。

另外,我也喜欢唱歌,但也只是停留在五音齐全的水平上。

至于擅长。我目前最为擅长的,大概就只有写作了。我看过很多网络小说,对于不少类型小说的套路比较了解,另外加上文笔也还过得去,在网上也勉强能够混上个低价的买断,只要勤奋写作,每个月基本上也能够拿到三千块的税前稿费。

确定自己喜欢和擅长的后,我仔细思考了很久,最终决定要努力写作,在写网络小说这条路上走得更快更远。

写网文绝对是条能够挤死人的路,也是付出与回报未必成比例的一条路。有前辈甚至说过,网文的道路上血流成河,白骨皑皑。

但我还是毅然的决定了,因为我知道:上坡路,从来都不会有好走!

从床上爬起来后,我洗澡、洗头、刮胡子、换上身干净衣服、又跑去剪了个精神的短发,彻底改头换面,然后请老煤去外面喝酒。

大醉一场后,一切从头开始。

我重新开始写作,但是不再追求字数,以前每天努力写九千一万,现在只想用心写出六千。我开始学习各种畅销书,钻研写作技巧,并且坚持去图书馆看书,充实自己的词汇量和写作素材库。

老煤很支持我,那段时间外出活动的时间明显减少,每天就窝在宿舍里打游戏,时间差不多了,就喊我去撸串、唱歌。

后来,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动机,林婉清居然主动联系我了。

只是,那时候的她已经不再是我认识的林婉清了。她转身一变,由小清新变得性感妩媚,脸上打着浓厚的粉底,画着妖娆的眼影,甚至穿上了低胸衣、超短裙和黑丝袜,说话也变得嗲里嗲气。

另外,她如愿以偿了。我看到她换了手机,QQ上显示出来的,是高贵的QQ for iPhone,朋友圈、QQ空间中开始不断出现她和男朋友在不同城市旅行的照片,吸引来大堆的羡慕嫉妒恨和口水。

她蜕变了。

而我,作为她的初恋,则完全成为了过去式,成为了她的一段耻辱经历。她的一些朋友偶然跟她问起我时,她甚至不愿意承认为我是她的初恋。

我知道,林婉清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婉清女神。

她也这么说。

主动联系我之前,她的第一条短信就是:“作家,还在呕心沥血的码字么?我已经是女神了,只要招招手,就可以实现以前你空口承诺了几百遍,可努力几个月都难以达成的梦想了。”

这条打招呼之后,就是她的羞辱。

此后,她每天都会发来几条短信炫耀,并借机羞辱我几句。而这些短信的开头无一例外都是“作家,还在呕心沥血的码字么”。

我开始反感作家这个称呼,更反感她的骚扰短信。于是,我删掉了她的一切联系方式,并让她别再来骚扰我。

可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她还是找到了我,不断给我发炫耀短信、羞辱短信。

我的内心再次变得烦躁,写稿子常常不在状态。

直到今天。

躺在床上大半天后,我打开手机,给她编辑了条短信,让她别再骚扰我,否则我就将她之前发给我的短信都截图下来,转发给男朋友看。

短信发出去后,我将手机丢到一边,起床写作。

我很喜欢写作。

不管笔下的人物如何高贵,如何牛逼,只要我想要让他哭,他就得哭,只要我想要他倒霉,他就得倒霉。写作让我有种创造世界,掌控众生的快感。

就像此刻,我很不爽林婉清三番两次的羞辱我,我可以套用她的名字写个悲剧故事,让她在故事中被无数人用短信羞辱至死。

想到这个常常羞辱我的女生最终要被羞辱至死,我一阵暗爽,然后就心情愉悦的继续写正在连载的故事。

舍友们习惯了夜夜笙箫的生活,现在都在酣睡,除了打呼声和风扇声,没有任何噪音,我不受任何人打扰,写作状态难得的好。

思路顺畅,灵思泉涌,写出来的东西行云流水。

我极其享受这样一种状态,甚至希望时间在这一刻静止。

但世间不如意之事往往十之八九,就在我沉浸在创作的快感中时,手机疯狂的震动了起来。

上铺翻了个身,然后迷迷糊糊道:“谁闹钟响了,关掉!吵死人了!”

我本就不爽别人打断我写作,此刻见手机震动引来众怒,毫不犹豫的就摁下了挂断键。

电话是林婉清打来的,我能倒背那个号码。

手机震动停止后,上铺又翻了个身,然后再次陷入沉睡。

我正要将手机调成会议模式,手机再度震动了起来。这一次,来的是林婉清的短信。

她应该对我还是有些了解的,见我挂电话大概就猜出来我在写稿子了。

短信开头还是这样:“作家,还在呕心沥血的码字么?”

我打开短信,再次跟她重申,如果她再这样骚扰我,我真的会把这些短信记录给她的男朋友看,并公诸于众。

她很快回短信了,说她想跟我聊聊,让我去她们宿舍楼下找她。

“没空。”我回。

她的短信很快又来了:“作家,我真的想跟你聊聊。”

“去找你男朋友,或者找你的备胎们。我,没空!”我回了这条短信,准备关机写作。

“我只想找你!”

“呵呵”我给她回了个我最讨厌的笑,然后关掉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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