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老朋友

风很大,很干。

空气中到处都是黏糊糊的味道,龙煜从来没有讨厌过阳光,有光的地方,就有希望。

而这里的阳光,龙煜无论如何也喜欢不起来,它太毒了!

风声,沙动,支配着这个枯寂的世界,还有残酷的日光,龙煜突然很佩服生活在沙漠之城的人,他们是怎么生活的?顶着这么毒的大太阳,默默辛苦的工作,龙煜自问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他又哪里知道,如果没有这些人点缀这一丝丝的热闹,这里可是连死神都不会光顾。

龙煜说自己全身上下都在流汗,可陈晓晓偏偏跳出来笑道:“老子流的才是汗,你流的叫油!”

随即便换来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和一声有气无力的滚!

毛青威走了。

龙煜和陈晓晓给了他些许盘缠,约定了下次去临安城找他喝酒,他就走了。男人间的告别不会有太多赘述,一句“我走了”,转个身,挥挥手,换来一句珍重,自此期望天涯相逢,喜不胜喜,再也没有其他。

他们都还很年轻,还有很多见面的机会。少年跟少年之间也不需要太多的伤感。

而毛青威走了后的第三天,陈晓晓跟龙煜便准备妥当,开始入沙漠了。

他们本来牵着一头骆驼,骆驼驮着帐篷和水,沙漠里实在太需要这两样东西了。

可是,刚入沙漠不久,他们遇到了沙暴,不算太大的沙暴。陈晓晓使了立地金刚,死命的拽住龙煜的手,龙煜才没有被吹飞,可是,骆驼被吹飞了,水跟帐篷也被吹飞了。

他们加起来身上只有一壶水了。

龙煜实在不知道还有谁比他们更倒霉。

好在还有一壶水。

一壶救命的水。

陈晓晓笑着对龙煜说了句:“我宁愿被吹飞的是你,而不是骆驼。”

有些人走霉运走到极致,会开始转运,这是龙煜从小研究出来的运气守恒定律,但是对于有些人来说,走霉运是没有极致的。

他们正沮丧的在沙漠里走着。好在他们还没有迷失方向,他们坚信自己的方向是正确的。人处在绝境里,唯一不能丢的就是信仰,一旦他们发现自己走错了,他们的内心也就崩塌了,好在他们内心足够强大。

龙煜笑道:“我从来没想过,会被困在沙漠里。”

陈晓晓笑了一声:“人们想到过的事情,往往很少发生。比如我想过以后讨银翎做老婆,比如找林月瑶做情人。那实在再美妙不过,可这几乎都不可能发生。”

世界上绝对存在这样的人,无论你跟他讲什么话题,无论这个话题多么严肃,他都能扯到黄段子上面去。

陈晓晓就是这么一个人。

龙煜似乎也很受用,两人相视哈哈大笑起来。

绝境里传出笑声来。

日头渐猛,龙煜止不住的心生倦意。他打了个哈欠,还是因为实力不足啊。龙煜充分认识到自己实力不足。如果他足够强大,那他就能改变环境,哪怕水分如此稀少的沙漠里,他也能从空气中凝结出水来。可是即便他已经入了玉衡,他还是做不到。

不够强大,你就要接受一个事实:你将被环境改变。

不想被改变,那就必须强大起来。

龙煜倚靠在一处沙堆边上,不一会儿就沉沉的睡去了。陈晓晓也想睡,但他不能睡,这里天气太多变了,万一又来一个风暴,酣睡的他们必死无疑。

陈晓晓睡又睡不得,走又走不得,这么热的地方,更是静不下心来打坐,正在他百无聊赖之际,他看见了一支商队。毛青威说过,沙漠里,偶尔会有商队穿行,他们往来东西之间,贩卖物资的同时,也传播着不一样的文化,而沙漠之城,便是他们的中转站,他们会在那里补给食物,水源,也会在那里做些交易。

陈晓晓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如此说来,只要跟着他们,就能到达沙漠之城了?他刚想叫醒龙煜,提到嗓子口的话又是咽了下去,因为他看到商队之中有一个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沙漠中能看到花,沙漠中自然也能看到女人,这不稀奇,稀奇的是虽然没有看清,但陈晓晓脑子里还是蹦出一个名字:银翎。

陈晓晓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确定眼睛里没有进沙子,才再细细看了一遍,可这一会功夫,那商队便离得有些远了,看不太清,我看我还是尾行一下比较好,他嘿嘿笑了几声。他刚迈开脚步,回头看了一眼龙煜,我如果这一走,龙煜要是遇到沙暴,那不是死定了?可是如果我不尾行一下,我怎么知道那人是不是银翎?哎哟,望着渐行渐远的商队,陈晓晓忍不住拍了一下脑袋,我他妈真是猪!随后一脚踹在龙煜身上,我他娘把龙煜叫醒不就好了!?

他虽然踹在龙煜身上,但是他对力量的掌控恰到好处,足以让龙煜醒来,又不会弄疼他。

龙煜摸了摸自己的屁股,骂道:“你妈了个巴子,踹老子干什么!”

陈晓晓笑道:“不是我踹的。”

龙煜继续骂道:“不是你是谁?还有鬼不成?”

陈晓晓道:“非但不是鬼,而且是仙女!你瞧那边是谁?”

龙煜往陈晓晓指的方向看去,只看到模模糊糊的十几个身影,原来商队已经走远了。

龙煜仿佛还未清醒,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喃喃说道:“离的太远了,看不清。”

陈晓晓大骂道:“他娘的,少废话,跟我走!银翎在那商队里!”

龙煜听言,几乎清醒了大半。两人施展轻功,悄悄跟了上去。

龙煜兴奋的很,几乎都没感觉那么热了。陈晓晓却更加热了,他的全身血液仿佛都在倒流。他几乎已经在心里铺好了床,银翎啊银翎,这次你要是能溜!我陈晓晓就是乌龟王八蛋,贼孙子!他见多各种各样的女子,各种各样漂亮的女人,有风情万种,有小家碧玉,有北方豪情,也能南方水灵,却偏偏对银翎一见钟情。

打住!龙煜要是知道陈晓晓的想法,一定嗤之以鼻,狗屁的一见钟情,你分明是见色起意。什么单独对银翎,我看你对林月瑶,对天底下漂亮女子皆是这般。

两人默默跟着,突然一阵风声响起,一记青藤鞭已经飞了过来。不好,被发现了!陈晓晓不急不缓,右手一出,轻轻一握,已经将那青藤鞭握在手里。他冷哼一声,这种三流货色的鞭法,也想砸中小爷,他握住鞭子的瞬间就想把那人拉下马来,可右手却先传来阵阵剧痛,大叫一声,急忙撒了手。

出鞭的那人冷哼一声:“什么蠢蟊贼,也敢跟踪我们?”

龙煜急道:“晓晓,你没事吧?

只见陈晓晓右手鲜血直流,表情吃痛不已,暗道大意,实在不妙。原来,普通的鞭子鞭身光滑,那人手中的青藤鞭却是用长满倒刺的藤蔓与上好的精铁打造而成,陈晓晓被偷袭,本能的想要将那人倒拉下来,不想右手竟然反被割伤。

龙煜骂道:“我操你奶奶祖宗十八代!”他抽剑就上。

商队一共一十二人,除了出鞭那人,统统抽出配刀,站在前面,龙煜虽然暴怒,但是剑招不乱,杀将过去,宛如沙漠里的风暴一般。只是,他被克制的太厉害了,不是被对手克制,而是这天气克制。

陈晓晓撕下一块衣角,将自己的伤口包扎了起来。以一敌十!龙煜虽然还未落败,但是绝对撑不过三百招。玉衡境界的龙煜绝对够看,已经算得上江湖中流高手,可是这里是沙漠,龙煜的能力是冰,他的能力剑招能发挥三分之一都算不错。而那些人皮肤黝黑,精壮的很,虽然不见得境界多高,可是常年穿梭于沙漠之中,对他们而言,这天气再熟悉不过,就像在自己家里打架一般。他们占了天时地利人和,龙煜还怎么打?

方才使鞭子那人道:“我劝你还是尽快将右手掌削下来,不然毒走遍你的全身,到时候,大罗金仙也救不了你。”

鞭子,有毒!

龙煜闻言,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用力格挡开一人的大刀,悲从心中来,仿佛中毒的是他龙煜,仿佛要丢失一只手掌的也是他龙煜,他实在想不出没有一只手掌的陈晓晓会怎么样?他悲愤之下,剑招更快,仿佛心中满腔悲恸有了去处,全都付诸剑端,一招回马剑竟然连伤了两人,突然飞身而起,跃过与他缠斗的剩余八人,直取用鞭的那人而去。

那人冷笑一声,一鞭子抽了过来。

陈晓晓道:“龙煜,切记不可被伤到皮肉!”却是解开缠在手掌上的衣带,伤口没有发黑,应该没毒才对!难道那人唬我?

再往那边瞧去,只见龙煜飞身而起,一招“天外飞仙”刺了过去。那人不闪不避,突然收回手中青藤鞭,大笑道:“想他死,你就刺死我试试!”

龙煜听言,瞬间明白过来,鞭子有毒,而他身上有解药。龙煜立刻收招,但是他这一剑刺出去,已经使了全力,刺出去容易,收回来却是极难,他左手运功拍在持剑的右手上边,将剑去的方向改变了寸许。那人瞧了,又冷笑一声,突然手中青藤鞭飞扬,卷起无数黄沙,黄沙一散,只剩下漫天鲜血。

他一鞭子就将龙煜的胸口抽出血来。

那人笑道:“凭你们的江湖经验,也敢跟踪我们孤鹰游侠团?来人,都给我绑了!”

“绑你妈屁!”陈晓晓不知道何时已经绕到那人身后,飞身而起。他当然不会自断手腕,他已经想过了,与其做个废人,不如做个死人,这是他的骄傲。但是,死之前怎么也要拉个垫背的。可是,龙煜为了救自己,突然收招,也中了那人的鞭子。那就是意味着,他们两人都要殒命沙漠。

带着他们的梦想一起殒命这片茫茫沙漠、。

陈晓晓这样想来,便是怒火难消。他这一掌蕴含的掌力实在是他生平从未有过,灵力之强,连龙煜都有些害怕。

那人如何反应的过来,只是回了个头,还没来得及做出防备,陈晓晓的拳头已经招呼在自己的脸上,他的脑中一片空白,他看到眼前的世界突然扭曲了,看到的一切仿佛像一个圆,又像一大方天地,然后全部扭捏到了一块,可是,奇怪的是,他还没有看清眼前的孤烟是直的还是弯的,他就瞧不见东西了,他甚至没有感觉到疼痛,就已经没了知觉,仿佛沉沉睡去了一般。

可是,剩下的孤鹰游侠团的人全都丢了刀子,惨叫着跑开了,因为他们的老大,孤鹰,他的头居然活生生被打歪了。陈晓晓轻啐了一口,左手的灵力依然暴涨,一拳一拳砸在孤鹰的身上,他仿佛失去了自我。

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他一拳又一拳的砸,仿佛不知疲倦,沙漠里的沙子开始流动,一圈一圈的涟漪泛开,好像湖水。

孤鹰的尸体已经变得血肉模糊。龙煜挣扎着走了过来,道:“晓晓…………”

陈晓晓突然住了手,大哭道:“都是我不好………龙煜,我们都要死了吗?”两人叹了口气,居然哭了起来。

陈晓晓继续哭着说道:“如果不是我说看见银翎,咱也不会命丧沙漠。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的梦想。”

龙煜叹了口气道:“若是见到银姐姐,死了也便死了。这下可不太妙,你这一眼花,可陪上两条大游侠的性命!”仔细想了想,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谁说他花了眼?”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陈晓晓脸色一喜,道:“好好好,死之前,见你一面,也算的是牡丹花下死!”

龙煜道:“银姐姐,真的是你!我没眼花吧!”

银翎掩嘴轻笑,仿佛沙漠里开出最美最美的曼陀罗。只听她说道:“可不是我吗?”

龙煜道:“方才怎么没有瞧见你?”

银翎道:“孤鹰跟我说,有人跟踪,叫我躲一躲,我便往边上的小沙包藏了藏,谁知道是你们两个。”说着,她便缓缓走了过来,拿起陈晓晓的受伤的右手瞧了瞧,然后从怀里拿出一些药草,抹在了陈晓晓手中,然后又给龙煜身上擦了擦。道:“你们这毒不碍事,换三天药,保管好了!”

是了是了,银翎医术高明,当日被苦善和尚重伤,只是施了几针,便气息大顺,无甚大碍。陈晓晓调笑道:“这什么孤鹰大吹法螺,胡吹牛逼,简直比龙煜还不要脸!什么大罗金仙也难救,这小小仙女不就救成了吗?”

银翎面色一红,道:“瞎…瞎说什么,没个正行。”

陈晓晓嘿嘿道:“见到美女我便没个正行了,不行你问龙煜,我每天面对他的时候,可是能评上江湖十大正人君子的!对了对了,你怎么在这沙漠里,你知道吗?你上次不辞而别,可把我跟龙煜找坏了,我们足足找了七七四十五天,几乎将临城拆了,又重建了一遍,这才出了姑苏城。”

龙煜鄙夷的看了他一眼,跟银姐姐分别半个月也不到吧?被你吹成七七四十九天,我服!

银翎道:“我听说这沙漠里有奇怪的东西!”

龙煜道:“奇怪的东西?什么奇怪的东西?”沙漠里有就算有奇怪的东西,银姐姐是怎么知道的?难道银姐姐也是为了神兽而来。

银翎拿出一块令牌,上面写着“驱魔”二字,说道:“沙漠之城死了好多人,全都死状怪异,沙漠之城的城主赵半诚认为是邪灵作祟,请了人来做法。”然后神秘一笑,继续说道:“而我真正的身份,就是驱魔师!”

冷。

这么大的太阳,这样热的沙漠。陈晓晓和龙煜居然感觉到冷。这,是冷笑话吗?银翎是驱魔师?姑且不说世上有没有邪祟魔道,你银翎这副美人样,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驱魔师。

银翎继续说道:“赵半诚又请了孤鹰游侠团来护送我进去,哪里知道遇到了你们,被你们宰了,这下好了,你们可得护送我安全抵达沙漠之城!”

陈晓晓的双眼微微眯了起来,仿佛希望天底下人都知道他是色狼一般。他忙不迭的点头,道:“好好好!”

龙煜突然站起身来,道:“银姐姐,你知道的,就算你不拜托我们,我们也会护送你的!但是,这一趟旅程并不简单,我和陈晓晓把你当成自己人了,我们不想知道你的过去,但是,至少在沙漠之城里的日子,你能否把我们也当成值得托付的人?因为,彼此的不信任足以致命。”

银翎从没见过这么认真的龙煜。别说银翎了,陈晓晓也没见过这么认真的龙煜。陈晓晓几乎想一巴掌拍在龙煜头上,说什么胡话!我老婆不信任你,可以,但是绝对不会不信任我。

银翎重重的点了点头!

好大的太阳,好毒的太阳,只是,这一片沙漠似乎没这么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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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还在铺垫~ 大家稳住。

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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