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阮家林老二

阮家村的后山,一颗老歪脖子树下站着个半大不小的男孩,粗布的衣服有些陈旧,边缘等处早就磨白好在衣服上没有补丁,尚算体面。

男孩约莫十五六岁,也可能是十六七岁,白白净净五官很是端正。

他望着这颗老树上悬着的一颗最近才冒出来的大蜂窝,蜂窝的外边时不时的有一些个头吓人的野蜂窜出。

没错,他想吃里边的蜂蜜,在这站了许久,却不知道该怎么弄下来,不……准确的说应该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弄下来又不让这些野蜂找自己的麻烦。

他怕疼……更怕死,这个野蜂的个头实在太吓人了,如果让这野蜂蛰上一下,估计比蜈蚣咬的都疼,如果让一群野蜂扑上来……估计自己的小命在这就要交代掉了。

他没掏过蜂窝,也没有看过别人掏蜂窝,是用石头砸还是用棍子捅,他也不知道。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男孩没有再继续看着蜂窝发呆。而是提溜起边上的一个布口袋,就往下山的路走去了。

男孩的并没有进到山的深处,毕竟这山上有什么蛇虫鼠蚁飞禽走兽的……对小男孩来说,有些危险,男孩很是惜命。

他一个村子里长大的小孩,性格却却很是好静,并不喜欢和小伙伴们一起上山嬉闹,这也是他衣服干干净净的原因,不过同样的,他没有村里的同龄人那么多捉鱼摸虾刨野菜采野果掏鸟蛋的经验。

之所以这些技能都能扯到吃……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村里缺吃的。

不是一般的缺……

青国连年乱兵祸不断,且愈演愈烈,虽然说没有什么大的败绩,但……就是这样焦灼最为消耗国力,劳民伤财,且还无甚收获。

无论是钱粮税赋还是兵役劳役,都让本就清贫不算富足的穷苦百姓们生活越来越差,他们不比城里。

阮家村又是离边境很近的一个小村子,时常会有青国军队借道而过,好在军纪尚算严明,没有出什么大的乱子。

但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村中的青年都已经早早的开始务农,亦或是外出帮工减少家里的负担。

和男孩这般年纪或年纪稍小的人出去帮工年龄又太小,务农又气力不足,再加上还在长身体,饿了吃得更多,所以大都被打发出去,做那些捉鱼摸虾掏鸟蛋刨这刨那刨野菜的事情……

聊胜于无嘛。

下山的路上,男孩走的不急不慢,他很沉默,也不东张西望。

循规蹈矩一般的走着最正常的下山路,布口袋里都是些野果野菇之类的东西,他找不到鸟蛋,也不敢砸蜂窝,更没有别人猎户家的孩子打猎的本领。

下山的路上他听到了悉悉索索的声音,从耳边传来,他立刻蹲下在路边捡了一块石头,寻找着声音的来源。

“喂,小林子。你又在这散步呐。”

从山坡上的灌木里钻出来了一个脑袋,浓眉大眼,皮肤是给太阳晒得又光滑亮的那种颜色。

一看是熟面孔,男孩丢下了手里的石头。

男孩说道:“你每次都这样跑出来,烦不烦啊……就不能好好走路吗?”

一边说着,一边帮着这和他年龄相仿缺略微壮实一些的男孩拍身上的土,这样钻出来,一身泥土也是合情合理,好在今天没下雨,拍一拍也就差不多干净了。

“嘿嘿,小林子,你也是每次都知道是我,每次都要捡个石头,何必呢……”

“如果哪天不是你阮平安,而是只大野猪,那我赤手空拳岂不是很吃亏?”男孩笑了笑。

“野猪?那你就一只手一块石头也砸不死啊。”

浓眉大眼的男孩叫阮平安,他是村里唯一一个猎户的大儿子,他上山同样是为了弄些吃的……

只是身为猎户儿子的他和白净男孩的战绩就完全不一样了,他带回来了三只兔子一只又大又肥的竹鼠……一手两个提溜着,时不时的还会挣扎一下,只可惜被细麻绳捆的结结实实没办法挣脱,这些全都是他前天布下的陷阱的功劳。

两人肩并肩下山,阮平安的话比白净男孩多了不少,一路上基本都是他在讲。

当然白净男孩虽然好静却也不是个哑巴,他自然也是有说有笑的应着,同样分享了他看到那大个头野蜂窝的情报。

阮平安一样没底,这东西毕竟有危险,他说回去告诉他爸,如果有弄下来,分他一半蜂蜜。

白净男孩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到了山脚下,两人就要分开走了,阮平安住在村子的东头,而白净男孩住在村子的西头。

“小林子啊,这兔子给你吧,”阮平安想了想,还是解下了一只大肥兔子递给白净男孩,这是三只兔子里最肥的一只。

白净男孩接过兔子没多说什么,而是从布口袋里拿出了一串漂亮的红果子,交给阮平安,这果子很小,长条的椭圆状,个头最大的不过小拇指的一节那么大。

“诶哟喂,厉害啊,真是奇了怪了……为什么你总能弄到这个,我在山上跑的可比你多啊。十回都找不到一回。”

“因为你是的心思都放在动物上了,而我……对抓兔子好像没什么天赋。只能找找这种东西了。”

“嘿嘿,也不亏,这么大串能吃个把月了。”

阮平安嗅着那串白净男孩给他的东西满意的走了。

这东西其实就是一种野椒,数量稀少,香辣异常。

人工无法栽种,喜欢的人很喜欢,讨厌的人弃之如履。

这东西基本就靠采摘,有没有还得看运气。刚刚好猎户一家四口都喜好这口辣味,一只兔子对他们来说,反倒不算太难得到。

阮平安走了,白净男孩也提溜着兔子的耳朵,

可是这大肥兔子到了白净男孩的手上,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一样,玩命的挣扎了起来。

这可让白净男孩有些伤脑筋,说实话,这只兔子有些重,如果安安静静的他提溜回去倒也不算什么,如果一直动的话,就很麻烦了。

想了想,白净男孩熟练的将兔子倒了过来,攥紧了两只腿,掐着兔子的脖子用力一拉……兔子马上就安静。

他不会打猎更不会设陷阱,但是杀兔子对他来说易如反掌。

阮平安也不是第一次给他这种野味了,一切都轻车熟路。

也多亏阮平安和他的关系微妙的好,虽说是食物紧张的年头,他的家里却一直就没太缺过肉食。

把安静了的兔子装进了布口袋,白净男孩蹲了下来,望着一动不动的兔子。

沉默了一会,轻声说道……

“兔子啊,我林修啊……会连着你那一份一起活下去的。”

这时候叫做林修的白净男孩,发现兔子似乎动了……

他伸手摸了摸大肥兔子那圆滚滚肚子。

轻叹一声,不过表情没有太多的变化。

他又说了一句:“你的孩子那份……我也会一起帮忙活下去的。”

说完,他提溜起布口袋一步三晃的朝着家的方向走去,完全没有因为杀死了一只怀孕的母兔子有什么愧疚。

人要活着,就要吃东西。

有纲常伦理国家法律的约束,人,不能吃人。

这就表明,除了人之外,什么都能吃。

活着的是兔子,死了的不过是兔肉,吃了这些肉,他能健康的活着,这比什么都重要。

这是林修的看法。

他很惜命。

……

太阳渐渐的落了下去,而并不着急赶回家的林修晃晃悠悠的走着,看到屋子的时候,影子已经被拉的很长了。

他看到了家里的篱笆墙,看到了站在门口等他的妹妹……

也看到了刚刚好拿着一盆水出来泼掉的娘。

林修的眼神只有在妹妹的身上停留,而他娘却没有让他的目光停下哪怕一瞬间。

“我回来了。”

提起布袋,林修对她的妹妹笑了笑。

他的也对他咧嘴笑了笑,却没有出声,但那天真的笑容很甜很甜。

妹妹叫做阮小萱,很文静的名字,而她的妹妹比这名字还要更静一些……

从出生到现在,没有哭闹过,同样,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这里是阮家村,他大哥姓阮,小妹同样姓阮。

而林修却姓林,他妹妹是他看着出生长大的,而他自己……却是一个被捡来的野孩子。

进门之后,他娘没有和他多说什么话,而是很默契的接过了布口袋,看着里边的兔子,她多看了林修一眼也没多说什么,就提溜着布口袋进了厨房。

而林修呢,捏了捏妹妹的脸。

从衣服的口袋里拿出了一颗剔透的圆石头放在了小萱的手里,这石头很漂亮,是他在山里捡到的。想了想妹妹应该会喜欢就没有丢掉,带了回来。

没过多久,厨房里传来了一句不太大声的自语。

“作孽啊……”

林修的注意力没停留在这里,而是撇头看向村子外边,他家在村子的西头,离村口就隔了一户,稍微探探头就能看到村外那条这些年来被越踏越宽的路。

是青国的兵马。

他下意识的就把小萱往身后按去,他不喜欢这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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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对开新书了,比较正经的仙侠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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