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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如秦苏所料,她果然没看到第二天的太阳,因为今天是个阴天(*-*)。
经过一夜的调整,秦苏基本恢复过来了,昨天出来后,她回到了这个边陲小城。因为没有钱,所以无处可去,零食什么的都别抢光了,秦苏找了找,发现自己除了衣服只剩下一个没电了的手机。
黑色衣服耐脏,而且秦苏这几天路过池塘都会注意清洁一下自己,所以面上还看得过去,只可惜了一头及腰的长发,六七天没梳洗使它们看上去乱糟糟的,秦苏扣上了帽子,遮住了长发和猫耳,拿着手机去找客户了。
先前说过,这个世界还是有魔法的,虽然没办法使用,但制造一些日常用品还是不在话下,就秦苏所知,亚斯兰特的集市中就有一种元素版,上面凝刻了各种元素,找一块大小合适的雷系元素版当电池完全不是事。这手机没了网对她来说可有可无,但对于这里来说绝对新鲜,况且她的手机上还有几个小游戏,所以在秦苏看来赚钱完全不是事。
不过,没多久,她就郁闷了,这里的居民对手机这种东西明显兴致缺缺,好不容易找了一个有点兴趣的,结果人家刚听了介绍就委婉地拒绝了,这又一次打击了秦苏的自尊心。
连着几天的奔波,秦苏感到身心俱疲,她倒想拿出点好东西,但她还有什么?这里的居民可用不着吃饭。
好吧,她还有根羽毛,尽管被蹂躏的不像样子,但她还是满怀希冀的拿出来了,结果人家告诉她这只是普通的羽毛,秦苏以为他讹钱,结果人家嗤笑一声走了,片刻后又回来了,手上提着几只不同品种的鸟,谁带抓了一大把羽毛。
于是秦苏发现,这个世界的鸟类翅膀上都带着不同的花纹。秦苏有点挫败,但还是仔细跟他说了一下半人马的外表,见他脸色有点古怪,秦苏以为自己找对了路,结果人家忽然蹦出一句话,把秦苏打回了原型。
“你说的是雅蒂大陆的半人马?那和亚斯兰特大陆隔得不远,再加上先天优势的确偶尔会有几个半人马跑来亚斯兰特做生意,不过你收集这个干吗?”
秦苏听完这句话,彻底蔫了,整个人显得特别可怜。而那个伙计,只是觉得这姑娘常识缺乏的太可怕了。
秦苏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会被饿死,果然主角定律还是不能信的。今天由于是阴天,天气有些冷,玩偶们感觉不到冷热,但苦了秦苏这个大活人。秦苏打了个哆嗦,望着前方发起呆了。没人挑衅没人找茬,也没人帮助,而她又是这里的一个异类,不可能完全依靠着谁。秦苏第一次发现,前路是如此艰难,艰难到她连自己的生活都无法维持。
要是在现代……秦苏发现自己当初的想法真是蠢透了。
她想过打工,但无奈什么也不会,会的也和那个世界有很大偏差,脏活累活又干不来,由于是魔法科技,所以这里的科技不知道比现代电力科技高了多少倍,她学习的东西在这里变得毫无用处。至于水泥玻璃什么的,一来她根本不会,二来这里的水晶简直比现代的玻璃还便宜,经过锻造的魔法材料又不知道比现代高了多少倍。
秦苏唉声叹气的走在大街上,一只身高和她差不多的棕熊玩偶拦住了他。
“小姐,我听说您在卖一种名叫手机的东西,我十分有兴趣,只是不知道价钱怎么商量?”棕熊说道,“五百个金币够吗?”
秦苏简直被这个神转折吓呆了,她一直以为自己要喝西北风了,结果上天给她这么大个惊喜,秦苏没细究五百金币是多少,连忙说够。
而棕熊,笑眯眯的完成交易后扔下一个袋子就走了,那表情好像生怕她反悔了一样。
这让秦苏多少有点摸不着头脑,难不成手机这东西其实很值钱只是没人识货?要不然那占了天大便宜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事实证明,手机这东西在亚斯兰特确实不值钱,要不然它也不会被摔烂在公爵大人的地板上。
“嗬,果真是个蠢货,现在通讯有通讯水晶游戏有虚位空间,有谁还会要这种蠢东西?”塞恩大人一边命仆人打扫手机残骸,一边不忘刻薄的嘲讽一下秦苏。
那您这是为什么花五百个金币买这破玩意儿?莱博咽下心头的疑问,问起了另一个问题:“话说回来,给了她五百金币她都一点也不怀疑?”
听着这话,塞恩嘲讽的笑了,“莱博,她怀疑的前提得是她知道五百金币是什么概念。”“啧,你们速度慢得像乌龟,马上给我打扫好,我不想多看见它一秒钟。”说罢,塞恩厌恶地看了看地上被摔烂的手机。
莱博发现,自己头一次看不懂塞恩了。这家伙无论什么时候都像个调皮捣蛋的小孩,情绪一看便知,可他刚刚发现,自家公爵大人似乎对那个新来的小家伙格外关注,虽然每次都是用嘲讽的语气,可是敏感如莱博怎么会不知道那只是自嘲,怎么会察觉不到其中隐含的悲伤?
况且,今天一向好动的公爵大人竟然窝在家里,整个人更是像忽然长大了一样,虽然语气什么没变,但整体上却成熟多了。
莱博不禁想到之前国王陛下对他说过的话:“莱博,塞恩不是个坏孩子,他只是太敏感了,一直对某些事放不下,而他,真的孤单太久了。”
……
秦苏离开后,才发现自己占了多大便宜。算成人民币最多五千,结果刚找了旅店老板告诉她两个金币可以包一个月。自然,秦苏没那么傻,不会认为二十块钱可以让自己在一家环境相对不错的地方住一个月,这里的居民还是需要通过睡觉回复能量,旅馆绝不是什么没人做的生意。
唯一的可能性,她太低估了那些金币的价值。
在这样的旅馆住一晚要多少,秦大小姐真不知道,她从没在外面睡过,但料想也不会太低。
啧,怎么的也得二百吧?
秦小姐对于钱什么的相当没概念,但偏差虽惨不忍睹却还能看得过去,此时她没有多想,只觉得手机挺值钱,一点没觉得这有多贵。
没办法,秦小姐警惕心低是一个原因,加上她被养的太好,事事都轮不到她操心,外加有一个宠女如魔的父亲,可以说秦苏大手大脚惯了。
找了半天,也没看见理发店,秦苏郁闷得要死,最后只能买了把剪刀把自己一头秀发咔嚓一下,及腰长发便成了齐耳短发。秦苏年龄本来就不大,还长着一张娃娃脸,一头短发使秦苏看起来像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一般,外加一对萌萌哒的猫耳,别提有多可爱了。
眼罩秦苏早就取下来了,反正这是童话世界,什么千奇百怪的都有,秦苏倒也不担心什么。秦苏转了几天,打探到不少情报,不过因为她不擅长交往,干巴巴的问话总归不讨人喜欢,于是到也没多得到少有用的情报。
不过,这对秦苏来讲,已经足够了。秦苏去取了前几天去一个木匠家订的梳子,又换上了定做的裙子,把自己打理了一下,便朝着传说中图书馆的方向进发。
由于这世界的居民各不相同,所以大家要用什么都是定做,街上的店铺也因此稀稀拉拉的,秦苏穿着黑色哥特式长裙,加上一对黑色的猫耳,完全是个黑暗萝莉。为了不负这个称号,秦苏还为自己配了一把黑色的小阳伞,但又觉得少点什么,不舍得为自己打耳洞,于是秦苏又怀念起她的眼罩。
有时间一定要再弄一个!
秦苏不知为什么从小特别喜欢黑色,极其讨厌白色,而换上不同颜色的衣服性格也会变得不同,就像人格分裂症一般。不过她被保护的很好,加上大多时候一袭黑衣,也没人发现。
不幸的,这里恰好有某个家伙知道实情,他看着这熟悉的装扮,不禁抽了抽嘴角,然后认命的跟上去。因为秦苏一旦全身黑就很容易心情不好,态度也会大变,总之除了好看之外最多让秦苏脑子好使一些,其他方面真的一点也不敢恭维。
至于会变成什么样?看看我们伟大的塞恩公爵就知道了,甚至说大兔子的作死能力比这时候的秦苏低了不少。
秦苏换上这样的装扮也事出有因,因为黑暗的环境和装扮能给她带来记忆力加持,而她现在要去的地方是图书馆。虽说没有什么高深的知识,不过对于秦苏来说只要入门就够了,她的心在帝都,只是她要测试一下她有没有魔法天赋,顺便了解一下魔法界的历史。
经过几天,秦苏已经明白,所谓创世神仅仅是一个强大的魔法师,只是被过度神化就成了这个世界的神明,这个世界有丰沛的元素粒子,只要找到了神明留下的东西魔发什么完全不是事!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她又想家了,这次是很想很想,这三天晚上,她都躲在被窝里哭。在秦苏看来,小说里穿进古武世界魔法世界的不都是魔法到达了一定程度就能踏碎虚空?更何况秦苏并不以为这个世界能有什么能绊住自己的脚步。
人一旦有动力有目标就变得非常有干劲,所以秦苏打算提前来这个边陲小城的图书馆普及一下知识。
这里的手续和现代没什么不同,因为异界没有户籍这种东西,所以秦苏只是交了一笔押金就办完了手续。
亚斯兰特第一大陆的名字倒也不是吹的,由于玩偶形态的影响这里居民一下子少了很多项开支,加上国内和平安定,一座边陲之地的图书馆竟然比市图书馆还大。
秦苏没有着急那些魔法入门知识,而是先开始阅读魔法界的历史,毕竟这是魔法界原产,正好通过它可以了解一下那个神明。
通过书籍秦苏了解到,魔法界和人类世界有很大不同,那里一开始就有浓郁的元素粒子,最开始因为太过浓郁的元素粒子导致很多人都不长命。长命的那些发现自己身体和魔法粒子有了融合,便开始钻研融合的方法,这些人是第一批魔法师。
后来,魔法师们构筑了一道水晶墙壁,阻绝了人类和魔法粒子,他们把这些东西交给其他人,一座座主城就这么应运而生。
一百多年后,一位天才发明了一种引导魔法,把自然界的引导魔法引导到其他物体上来限制自然界的魔法粒子。闻此人们纷纷行动,最先他们想到的是各种动植物,这些动植物大量死去,但有少部分活下来了产生了变异并拥有了微弱的灵智,于是魔植魔兽诞生了。
人们发现,变异后的动植物会变得特别凶残,这样可不好,于是他们想了一个办法。他们把魔法师大量聚集起来,不再采用分散引导的法子,而进行集中引导,这样一来,即使有侥幸活下来的也必定禁不起这么大的冲击,到时候引导完成就杀死好了。
于是,人们满怀信心,而偏偏植物们也产生了灵智,于是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其中一株变异树将自己的种子撒向远方,由于种子的落脚点不同,长成的植物有很大区别,但总归总,精灵母树诞生,品种各异的精灵也被创造出来了,由于远离人类,所以刚开始大家都相安无事。
过了几十年,有一只魔法师小队不小心误入一个黑暗元素聚集的地带,当时他们并没多想,但回来后他们的身体发生了恐怖的变异,它们变成了怪物,也是最初的恶魔。
三百年后,神界叛变,大量神明被诛杀,于是大陆上便留下了无数神明的墓穴,与此同时天地灵气开始消散,达到了人们能承受的地步。
信仰旧神的天使们厌恶新神,他们自愿堕落守护旧神的墓穴,并与各种神明们看不起的黑暗生物打交道,于是各种高阶魔族诞生,魔域成型。
至于像海妖一些其他种族,书中倒是没有明显解释,大概是人类也不知它们怎么来的。
刚开始魔法师全凭资质,资质好的一飞冲天,资质差的碌碌无为,于是魔法师们不知天高地厚起来。一位叫麦加勒的小贵族因为得罪了一个魔法师而全家遭受灭顶之灾,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发誓要给那些魔法师好看,要是普通人也就说说,但他显然不是。
这个人有心计,有胆量,有智慧,所以很快征召了一些平民天才和饱受欺负的低阶魔法师开始进行试验,他自觉承担了实验品的的身份,令大家十分感动。功夫不负有心人,二十三年后,他成功报了仇,五十年后,他被万人崇拜,谁也不知道一个没有魔法天赋的人怎么取得这样的成绩,直到他死后人们才发现了奥秘。
这个人是一个怪物,他破解了魔法的组成,把他们破解成一串串数据,并重新组织,到时候可以直接借天地元素,甚至用不着耗费自己的魔力。而这种魔法由于直接引天地元素为己用,所以没有等级,又因为这条公式的存在,魔法除去了天资的限制,剩下的只是一些可以训练的计算能力。
消息出来后,贵族们沸腾了,贵族皇室何尝不受魔法师们的挈制?于是麦加勒公式在全国迅速推广,魔法师地位一落千丈,极少数的先天魔法师受到了后来者的疯狂打压,一个个魔法家族就此没落。
后来,这种古体系魔法几乎从世上完全消失时,一个少年的出现逆转了命运。
那个少年拥有极罕见的光明天赋并天赋绝佳,只是脑子不那么好使尤其是数学方面,所以以前一直被欺负。直到后来某一天少年发现了自己的特殊,自此修为一飞冲天,最后生生把让人类抵抗了三天就被侵略了三分之一领土的魔族大军拦在了门外,并把他们逼回了魔界。
好吧,其实里面有很多不为人知的水分,比如说这个勇者能在魔王手下撑三秒就算顶天了的事实,再比如说勇者和魔王不得不说的特殊关系,以及给小时候的魔王心甘情愿做保姆的事实。
不过没人会管这些,他们只知道勇者救了他们就行了。自此,勇者的地位水涨船高,神权受到了威胁。
然后,勇者死了,死在了一场阴谋中。然而阴谋者没高兴多久,就被通知魔族撕毁公约卷土重来,一时间人心惶惶。
百姓们也对所谓神明失望了,一些有大恩未报的人组织起黑暗神殿,与教廷对抗,与神对抗。这时候,魔族大军攻进来了。出乎意料的是,他们没杀害一个平民,反而帮助了不少黑暗神殿的人,但是神职人员全被杀了个干净。人们百思不得其解之际,却见魔王一身素白,跪在用着墓前号啕大哭。
人们大部分被惊呆了,一些大佬调查得知原来魔王和勇者竟是从一个家族走出来的兄妹,只是抵抗魔族时和几个同伴不小心被魔气侵蚀才变成了魔族,而教廷不分青红皂白的打压才使几人无奈进入了凶险万分的魔界。至于第一次战争,其实也只是想回来讨个说法,但因勇者罢了了。
于是人类更恨教廷了,陆地上的教廷很快被推翻,魔王这时只身闯入了神界,杀光了所有的神明后力竭而死。
再然后,天地元素枯竭,自然界几乎再不见了魔法粒子,一切和魔法有关的东西都变成了废纸。人类开始衍生出许多副业,比如说人偶师,机械师之类的。而这段历史因为意义重大被详细的记录了下来,又因为魔王并没有给人类造成实质性危害而被原本的记录了。
秦苏看到这里,不禁有些戚戚然,她可以想到当时的恢弘场面,想到像阳光一样干净的勇者以及像太阳般耀眼的黑发的魔王女孩儿,于是,秦苏顺便记下了这两个名字,勇者顾泽,魔王赛尔维莉娅(原名顾花音)。
当时,阳光正好,秦苏看着书,完全不知道未来命运的齿轮会将她推到怎样一个高度,亦不知道自己未来会和此时书中两人发生怎样的交集。不过在遥远的未来,她恐怕只会觉得自己见鬼了才会对一个血高防好攻击弱的呆萌贱懒狂评价那么高。
历史大概了解完了,秦苏打算找点东西测试一下自己有没有天赋,于是跑去了魔法基础区,取了一本名叫“教你辨别魔法元素”开始读了起来。
这里的魔法和小说里差不了多少,于是仔细看了一下秦苏就照做起来。
然后,她又无语了。
喵的,虽然有魔法天赋老子很高兴,但这见鬼的是火系还是暗系?喵的要是遇上个变异元素叫老子怎么好好修炼?凭着一本基础守则?别开玩笑了!
秦苏抱怨着,目光却始终没舍得离开眼前黑色的火苗,她正是在为这个小家伙苦恼。
因为她并不知道这个弱小的火苗有什么来历和威力,否则这家伙绝对分分钟眉开眼笑。
地狱十八层之下,第十九层地狱被称为深渊一层,而这个火苗,取自深渊四十九层的的王座,四十九层深渊中最弱下的生物都能轻易诛杀神明,而这个火焰,是他们为王留下的,持有火焰的人,无论实力高低都会成为深渊之主,这群怪物们的王,并拥有绝对独裁的权利。
而秦苏,恰巧现在就是这火焰的拥有者。不过,历史没有巧合,只有必然与因果。命运的齿轮无声的转动着,也许有一天她会回想现在,不过那时最多感叹一句世事多磨。
PS:这章的内容虽然看起来都是闲话,不过总会有需要的一天,不喜可以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