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构思一本书。
“什么书?”助手黑桃在QQ里打字问道。
“是关于一个吸血鬼萝莉和圣骑士的故事。”我回复。
“……老套的故事。”黑桃似乎有点遗憾的样子。
黑桃是我第一本书的读者,是一直在追我的小说的死忠。她一共追了我五本书。顺便一提,五本都是坑。
“这年头”
“这年头这种剧情不太吃香啦。用光暗对立制造反差萌什么的这年头完全不吃香!”
的确如此,与其说不太吃香倒不如说是这种类型的太多了。
但我想写这个故事。
我话说的好,神级作者靠笔力,中级作者靠剧情,低级作者靠不断更。像我这种懒癌作者只能另辟奇径,从神展开上下功夫。
“圣骑士遇到吸血鬼萝莉然后二话不说砍掉了她的头。”
“神展开得太快啦!什么啊这是!第一章完结系列?!”
“放心放心,吸血鬼当然不会死的啦。你是有多天真,女主怎么可能会这么快死?”
“哦……那就好。”
“第二章才会真死。”
“有区别吗?!!”
电脑上蹦出四个鲜红的大字,我似乎都可以听到她在楼下的咆哮声。
没错,助手黑桃,住在我楼下。
助手黑桃,真名爱新觉罗威廉理查查理奥古斯都成吉思汗伊丽莎白二世——
“你丫还要混多少血!”
还没等我编下去一个枕头已经扔在脸上接着一个相当于成年人飞踢的冲击力通过枕头砸在脸上。
很正常地,我被踹飞了。
很不幸地,我撞到墙了。
“会死人的喂!就不能温柔一点儿吗?!”
我捂着脸冲她咆哮道。
“哈?虫子是死不掉的喔。”
一头黑色长发的少女缓缓放下脚,由上而下俯视着我理所当然地说道。
这个身穿一件黑色连衣裙,随意闯进我家对我进行人参攻击的年龄不明类萝莉不明生命体,就是自称是我死忠读者的黑桃。
对了,别以为我刚才有看见福利哦,这货一直在裙子里穿安全裤来着。
“闭嘴!你这个生物盲!哪个星球的虫子是不死的啊?!”
“嗯……水熊虫?”
“……我竟无言以对!”
蹭着这回儿扯淡的功夫我朝着她身后瞄了一眼,马勒戈壁又特么踹我大门!别以为是妹子就能为所欲为啊,丫以为这是啥恋爱喜剧吗?!不能忍!不能忍!换个门锁二十五块钱呢!
我果断拿出手机准备报警,妈蛋进看守所捡肥皂吧你!
刚掏出来手上突然一空,只见黑桃一把抓住我那诺基亚5233然后——握碎。
卧槽!
我呆呆地看那白皙的小手。
我不知道当时我是怎么想的,不过无非就是两个选择,要么就是在想空手碎诺基亚这货握力堪比核武器,要么是在想这个月正餐大概是盐水加糖水了。
但接下来我就只有一个想法了。
黑桃一边让诺基亚的碎片乱七八糟的从手中掉落,一边笑着对我说:
“要好好更新喔~”
尼玛这神展开!
不知道大家对那种时不时断更的作者有什么想法呢?
无论漫画还是小说,这种作者恐怕是最让人讨厌的吧?比如富奸啊富奸啊富奸啊。
以前我想过,【要是让我知道这混蛋作者的地址老子绑架了他拿枪逼着他写(画)!】这样。有时候我会恶毒一点【写慢了就往他丁丁上划一刀!】。但是!这只是一个想法!只是口胡!只是说着好玩儿而已!
谁尼玛真会这么干啊?
答:黑桃。
没错。
我被绑架了。捆绑,密室,监禁play随便你们怎么说。
好吧,实际上也没这么严重,除了偶尔踹我大门逼着我更新顺带破坏掉我的私人财产给我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之外其实没什么……
……
微信:help!我变成狗……不是!我被绑架了!
作为一个懒癌患者,我习惯于开坑。一时的灵感来得总是很快,很多作者就这样凭着这时的激情就去码字了。很自然,没有计划性的剧情结局只能是坑。作为一个作者,我明面上的坑有五个,电脑里还存着十几个。我虽然明白这个道理,但也没有办法。因为我懒而已。
“不要理直气壮的拿这个来当理由啊!!”
黑桃在网络上对我咆哮道。
黑桃,最初只是一个普通的楼下邻居而已,“萌萝莉”、“平胸”、“大概是混血”、“夜用对象”、“趁她父母不在时可以下手”等等这些就是我对她的唯一印象。直到有一天我试图咸鱼翻身从网络上的废材作者进化成犯罪者啊呸,现充,上去搭讪吹牛扯皮时被她猜出了身份。
我真没想到,她这样萌萌哒的萝莉竟然是我的读者。
我话说得好,在走向犯罪者……不是!是现充的路上有共同语言才会有机会。
作为读者,在见到自己喜欢的作者时会干什么呢?哈!当然是要签名倾诉崇拜之情啦!
然后我就被揍了。
我忘了我是一个懒癌晚期的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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