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年幼的时候——也许只有10岁,那时,我工作在遗失之森深处的一家酒馆,老板见我是孤儿,便收留了我。酒馆名为卡伦——直接引用了我老板的名讳。卡伦顾客很少,也不知道老板为什么要把酒馆开在这样一个地方:南边是峡谷,三面都被茂盛的参天森林笼罩着。峡谷对面是颓多镇,以它的冷兵器制造业在周边地区小有名气。镇子里的人不常来卡伦,峡谷的吊桥不结实,以前就有许多镇里的孩子失足掉下去过。连孩子都承受不住的吊桥,大人们就更不敢尝试了。
有时候还会来一些奇怪的客人,他们的要求都很苛刻——要不是来一杯在鹿尿里煮沸的啤酒,就是要来一块树脂烤成的蛋糕。我每天除了端茶送水,其余的时间就爱潜入遗失之森散步。空气中都散着奇异的光点,还有一种好闻的味道,像是抹了奶油的一大块新鲜出炉的戚风蛋糕,混着香槟的香甜气息飘散在空中。
老板一般不许我深入遗失之森。我也知道——进去了的人,鲜少有能顺利走回来的。
我也曾向往桥那边的世界,也想和同龄的朋友玩躲猫猫的游戏,但是这座破败的吊桥,这座该死的吊桥,把我和那边的世界完全隔离开了。或许,我不该崇向那不属于我的快乐和幸福。
平淡无奇的日子匆匆的过着,顾客们大多都是一些猎手。卡伦并没有什么老顾客。误入遗失之森的人只能在行走的过程中遗失更多,当他们苦苦哀求着老板收留他们一晚上的时候——当然,卡伦是不能住宿的,你要想进来待着,就得收钱。可那些可怜的迷路者们哪有什么金钱可以支付?我分明的看到他们骨瘦嶙峋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干裂的嘴唇被咬得渗出了血,严重凹陷的眼睛跳跃着憎恨的火焰。大多数人,要么毫不犹豫艰难地抄起旁边斜杵着的锄头,往老板的头上劈下来,要么就赖在门口不走,没过几天就丧命了。这也怪不得我,是不是?我没有理由,更没有资格收留他们,拯救他们的生命。人们总是这么顽固,总是只有一点点可能,他们也愿意用生命去赌。
“蛮八,快把这几桶酒滚到酒窖里去。”老板见我在发呆变急躁的催促我。
不好好干活可没饭吃!“啊,是、是。”我只好乖乖应答。
寄人篱下不得不低头呀!虽然老板懒是懒了些,但他也并没有唆使我干太多活儿。望着这寂寞的酒馆,我心里谁不出的五味杂陈。
天空阴沉沉的,暖橙色的阳光穿不透沉厚的乌云,只能映得他们灰红灰红的,如果不是酒馆里的灯太过明亮,我都要担心这么一点的光线都要被黑夜的潮水涌来,吞没了。
傍晚没有客人,酒馆便早早熄了灯打烊了。这样的鬼天气谁睡得着啊!我暗暗腹诽。
大风已经起了,窗外的杜松林簇拥在一起,刮落一地的松针被强风高高卷起,松针刮擦着酒馆的屋身和窗户,窸窸窣窣的听见烟囱里久久回荡的沉闷的轰轰声。杜松林像一片黑压压的浪潮,彼时坚硬的松针此时已经变得像蛛丝那样柔软,像连衣裙一样翩翩飞舞。
豆大的雨点也落下来了,重重的砸在脆弱的屋顶上,发出强烈的噼噼啪啪声。窗户因为室内外的温差糊了一层薄薄的雾,我伸长袖筒用袖子擦了擦,眼前却还是朦朦胧胧的一片。天地一色,整个世界好像都陷入了癫狂。这样沉稳的节奏维持了好一会儿,忽然一道骇人的闪电划破天空刺破乌云,天地的界限在那一瞬间变得十分清晰,虽然远处还是浑浊的一片,映亮了我的脸颊。
好像是这道闪电的劈落点燃了点点星火,恍惚间我看到桥的那头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光点,忽暗忽明,我的心随着那光点的明亮程度一下一下的强烈的跳着,勃颈直至腮帮一路发烫,心脏好像要跳出胸膛直奔雨幕里去才能平息我心头的燥热之火。
那个光点愈来愈近,愈来愈近,他是要过桥吗?
也许是孤独了太久,不管岸对面的是什么人,我都十分希望他能过来。终于,,,,终于有人从镇子里来了!
我不敢多想,生怕那个人掉头放弃,连忙冲出房间,又慌然察觉到老板睡的正香,便硬生生的抑制住内心的激动,轻手轻脚地取走挂在房门外的老板的羊皮斗篷,又小心翼翼地拎了把手提灯走进门口,轻轻地推开门注意不让它发出刺耳的吱呀声,一脚踩进脚裸深的雨水里,脚下的虚无感吓了我一大跳,随即又想到自己出来的目的连忙向对岸看去——太好了,还没有走!我兴奋地全身发颤,一步一步艰难的向桥头走去。他似乎也发现了我这一点灯光,大声呼喊着以引起我的注意。可是雨水砸在脑袋顶上的轰鸣声太大了,以至于我都没有听见。脚下走得正顺利,一根不知道从哪来的树枝紧紧地绊住了我的脚,全身都径直向前面倒去,油灯脱手,摔碎了。
我挣扎着想爬起来,可是陷在泥土里的脚却像是被一只手紧紧掐住似得,动弹不得。我无助的看向岸对面,光点有想离开的意思。别啊,我内心乞求道,拜托,别走!
“吼!!!”
这时,远空中传来一阵巨大的吼声,酒馆的客人们纷纷放下了手中的刀叉,看向远方。夜幕中,一个巨大的黑影缓缓移动过来,直指酒馆大门。
“轰!!”
随着巨大的响声,众人逐渐看清了来者的面貌,原来,这是一只巨大的成年真龙!
“嗯?”巨龙用他那威严的声音说道:“这里似乎有一股真龙的气息............并不输于本座呢.............这间酒馆,真是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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