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昨天傍晚的时候,那个女人还赖在我脚边的。
没想到睁开眼的时候,换了一个女人。
嗯,至于为什么会发现换了一个女人,我自己也吓得害怕,毕竟在过去的尽三十个年头到现在,我还是第一次凭颜色就区分开两个人。
还是两个女人!
哎,总的来说我还是很喜欢丰乳肥臀的女人的,但要是丰乳肥臀的少女的话……咳,总之就是不太合适,虽然都是女人,但少女就是小女人,小女人的丰乳肥臀就是小号的丰乳肥臀,对于平常吃海鲜面一定要点特大号的我来说,对小号的丰乳肥臀下手,是不是太吃亏了?
不干。
这是坚决不能干的。
因此我跑了三个镇子,回头时想看看是不是甩人成功了——后来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我不回头就看不到她,看不到她就等于我成功地甩掉了她呢——总结了一下,我把头转回来,得意地朝天大笑三声:“哈!哈!哈!”
孟妃用我的枪杆戳我菊花,被我一屁股坐在地上。
她是不好受,我估计我的下半生幸福也不好受了。
于是我更加坚定地要抛弃这匹狼……少女……不对,是狼和少女……不对……丰乳肥臀?
“我靠!管你是什么呢!老子说了多少次!这里是不能爆着玩的!肉是不能咬的!不能咬嗷嗷嗷啊……”
我忽然又怀疑,我的下半生幸福已经上了黄泉路,不知道现在上路还能不能把它拉回来……
2
我说了,这个熊孩子叫孟妃,不会说话,兴趣是咬人。
枪杆说好歹是匹狼,不能泯灭她的天性。
我反驳道,既然是人形,就不能是匹狼。
枪杆说,那你觉得她不是狼啦?
我又反驳道,你脑子进水啊,她不是狼你是狼?
说完之后我忽然间觉得自己的人生一片黑暗。
作为一个男人,跑不过一个女孩我其实还是挺骄傲的……啊?不服?那你来和她跑跑。
实在甩不掉她,我和枪杆商量要不找个马戏团把她卖了,好歹这两天的路费赚回来了。
枪杆没反应,算是无所谓。
我兴冲冲捞起一身嫩黄色衣料的孟妃,跑三里路拦了月亮马戏团。
团长是个翘胡子的老头,和我说了两句合得来居然就拉着我要对着太阳拜把。
我觉得当兄弟好厚着脸皮提价,于是没有拒绝。
把孟妃卖给了翘胡子。
最后一面时,我感动地挥着帕子道别,孟妃在笼子里蹲着,表情有点严肃,她反应慢,估计没想通被我卖了。
我可乐了:“爱妃啊!撒哟娜拉!啵啵!撒哟娜拉!永远撒哟娜拉!来来,枪杆,跟爱妃道别!”
枪杆好奇地问我这样子不伤良心吗。
我把耳垢抹到它身上,歪着嘴说,老子是猎人,干的不就是这买卖,不就是这买卖?
枪杆说,那你想起来那个穿红裙子的是谁了?
我纳闷,想不起来就算了,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除了头发和衣服的颜色不一样,其它都差不多,那存在的意义都差不多,老子总不能把她也找出来爆菊花吧?那样多对不起我爸……
枪杆也就不在乎了,它本来就是个物件,不合适干涉生灵的事情,它除了看见子弹外,没有什么事会高兴得起来——我是这么想的,这么想的时候,这孩子猛地敲了我三下,飞到半空中大笑起来。
我身子一沉,从天空扑下来,接着我脑门一疼,感觉到有什么湿润的东西流下来。
我懂了什么,了无求生欲望地说:“妃啊,你轻点咬,叔叔还要去和有钱小姐约会的。”
“啊嗯啊嗯!”
我大概想过是躲不过了。
“去你的翘辫子海贼团!”
“是马戏团。”
3
打不起也躲不起,我只能怀着伟大父亲的情怀,带着个十几岁的女人混日子。
等到哪天遇到合适的公狼,说不定她还求着老子放手哪!
我不禁兴奋地朝天大笑:“哈!哈!哈!”
孟妃习惯地扑上来,在高兴的老子的屁股上咬了一口。
然后,我就没有然后了。
枪杆打醒我的时候,我被孟妃拖到了附近的森林里,她躲在森林里,像之前那样,在我走之前是不会出来的,我想想其实也不吃亏,每天负责给吃的,之后卖给公狼的时候还能赚礼金,值了!
枪杆说我想多了,狼是不用钱的。
我想那换两头小狼也行啊。
高兴地要去我的下一个目标,果然,孟妃像平常那样从远远追上来。
她忽然说:“要去哪里?”
我笑吟吟地:“去艾尔市。”
“去那里干什么。”
“去赚钱啊……你吃了什么怪东西?鹅!快吐出来你个熊孩子!”说话果?还是话说果?还是神奇的动物?皮卡丘之类的……老子差点没吓尿——谁告诉我这孩子不会说话的!怎么说话了!这不讲理啊!
“呃咳咳咳……”
后来,孟妃一巴掌把我拍到沟里去了。
4
到达艾尔市的时候,一队黑色房车排列整齐地在城门口等着。
我吞了吞口水,身上的袍子还带着土,兜里转了只昏掉的兔子,本来是想拿来当那位雇主小姐的见面礼,就算人家不要,还可以留着给熊孩子当点心。
站在前面的管家跟雕像一样,见着我,就活了过来。
招呼我进房车。
老子壮着胆,说,这……车弄脏了不要我赔的吧?
管家老头不想理我,一时间气氛有点尴尬。
我想着不如活络一下气氛,于是搂着老头的肩说:“哈!你看着和我一个拜把兄弟胡子很像,不如我们来拜把吧!”
孟妃背着枪杆,径直从我面前走过去,钻进了房车里。
我猜想也许老头不好意思,于是把兜里的兔子送到他手里,跟着孟妃钻进房车了。
老头看我的眼神有些迷离,我和枪杆讨论,说不定他是迷上我了。
孟妃听完吐了我一身口水。
于是我从雇主那边获得了一套崭新的衣服。
底气十足。
老头把孟妃留在入口,带我到了一座满是钢铁墙壁的城堡。
艾尔我不是第一次来,但这是第一次靠近这么高贵秘密的地方。
这都沾了那位雇主小姐的光,毕竟她是这座城市的主人,最尊贵的那个人。
听说还有公主的头衔。
我见着的时候,觉得还不如我们家熊孩子;女人像公主这样瘦巴巴的,坐在那里的时候,光线阴暗,我差点没把她当成幽灵。
老头让我不要和她说太多话,她身体不好。
那孩子的头发长到地上拖着,她站在阳台上离我很远的地方,我觉得她站的地方应该很冷。
她知道我的功绩,请我去参加海伦市的猎人竞赛。
我沉默了很久,问她想要得到什么东西。
她说,紫冠微星。
我带着一大笔酬金、枪杆和孟妃走了。
心里想着,在我回来之前,那个公主可不要死了。
5
孟妃问我为什么要去战斗。
我说王子都是要为公主去战斗的。
她吐我口水,那张可爱的少女容颜一点不觉得这没礼貌,说,王子没有这么老的。
我点头,哦,王子老了都长我这样……呸,我一点也不老。
我是有执照的猎人,参加公开的猎人的竞赛是很容易的事情。
拖家带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就是偶尔会有些麻烦。
我带着孟妃躲其他猎人追杀的时候,她问我,有没有想起那个穿红衣服,红色头发,长得和她一样的女孩。
我纠正她说是女人。
她作势要拿枪杆爆我菊花。
我赶紧认错,调好枪杆,躲在灌木丛里,凝视着前方。
孟妃居然没有再说话,只是认真地盯着我,没有任何想法地。
猎人里面有个和我差不多的,名气比我响亮的男人,上次要杀我的时候我躲过去了,这一次他还是追着我不放。
我蹲在一个森林里躲了三天,把孟妃藏在一个树洞里,在最后的傍晚打伤了那个男人的左腿。
然后带着孟妃去找紫冠微星。
她问我知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我嘴巴一抽,说,女孩子的玩意儿我不知道。
这时候我已经饿得不得了,需要赶快去河边找点水。
突然一群杂碎的团伙猎人包围了我,显然是没认出我是谁。
其实我还是蛮有名的,这点枪杆可以作证,至少没有几个猎人是可以登上王城回忆受王命的。
他是那几个人中的一个。
所以那个瘦弱公主才会找他我出手。
但双拳毕竟难敌四手。
我已经很久没参加这种竞赛了,好像是从……一时间竟然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决定不再参加的,以及为什么?
我把孟妃捞进怀里,抹了一把口水在脸上,嚎叫:“惨啊!各位大爷!小的后悔哦!还有这么个女儿要照顾怎么可以来哦!放我一马啦!一马就好嘛!你看我这么可爱!我女儿多无辜,我们彼此包容一下,我给你们提示,来,爸爸在这,不怕不怕!”
孟妃黑着脸强调:“是叔叔。”
我一尴尬,捂着她嘴巴说:“傻孩子,叫爸爸——”
猎人们虽然被我恶心到,但一大群男人看到孟妃的身材,眼睛绿化成狼眼,艾玛吓我一跳;原本不打算计较,无奈他们现在就想着把我打跑。
我正头疼,孟妃忽然跳出去,把碰到她的陌生人一脚踢晕。
我激动地抓着枪杆摇啊摇,说,啊啊啊,我们女儿多有出息!
6
我扛着孟妃爬到竞赛区域的核心塔里。
她累了就睡的毛病一点没改。
这样我多起记不住名字的那个被我伤了左腿的笨蛋追起我就更容易了。
我人生第一次逃命带着自己是猪的感觉,后面有头猪公一见我就要扑上来。
于是我问枪杆我究竟是怎么惹他了,老子多实诚的一个人啊,看看,手里的白吃少女我都当姑奶奶养着没敢卖出去呢。
枪杆没有回答我。
我就奇怪了,但最终也就骂了两句,没再多想。
然而,爬到核心塔的中部时我已经拿到了紫冠微星,那是一个紫色的晶石,不过巴掌大。
什么功用和我没什么关系,只是我眼前忽然闪了闪某个人的影子,让我浑身剧痛,抓不住塔身的钢铁,连着孟妃一起直直往下坠。
我咒骂一声,看见左腿在下面等着我。
孟妃及时睁开了眼睛,却不是被自由落体运动吓醒的,她扑到塔身上,我方才手里的晶石已经被她抢了。
这什么情况……我惨叫一声,腰间中了一枪,左腿还想再补枪,枪杆飞起来把我打到塔身上。
我处在一个非常痛苦的状态。
眼睛断断续续失去知觉,但脑中想起了那天晚上黏在脚边的那个红衣的女人。
哦,我好像还踩了她一脚!
孟妃说,那晶石是换命用的,问我记得吗。
我居然鬼使神差地点点头。
她把我拖进塔里面,我看她时,她在哭。
这孩子第一次有点人的样子,却差点把我吓死;我以为她生了什么大病,病入膏肓啦?
她哭着问我,那为什么不记得茶茶了呢。
我呆呆地,记忆作雷劈进我的思绪。
7
原来,那个女人,不该是长那样的。
虽然长了和孟妃一样的脸,但性子是不一样的,茶茶好欺负多了,说什么就听什么。虽然也是狼妖女孩,但我没捕猎她,她很感激,要陪我一段时间。
我现在还后悔,为什么要答应让她陪一段时间。
那时候左腿还没这么癫狂。
我那是还是个每年都积极参加猎人竞赛的有为青年。
不过我都是冲着各有千秋的奖品去的。
拿得越多,越容易被王帝召见,我们就是那时候被王帝盯上的。
其实,我现在想清楚了,被盯上的不是我,而是茶茶。
能够维持人形的妖怪很珍稀,但我没想到有人会打他们的主意。
王帝雇佣了几个猎人暗地里来抢人,我找不到茶茶被盯上的理由,现在也找不清。
那些人里面就有左腿。
茶茶没有孟妃这么能打,但野性可以使得;我丢了一只手臂,换了几条人命。
可惜两个人还是被左腿送到了王帝跟前。
王帝要挖我的眼做做样子给剩下的猎人出气,茶茶就是在那个时候出事的。
我难得动了动脑子,记起来,她最后的那一句话用的是她们一族的语言。
她说,她还想陪着我一起旅行。
那时候倒下的茶茶,穿着红色的长裙,头发很长,很长,摸起来很柔顺,我是因为这个,才让她靠着我睡觉的,否则我怕被狼人吃掉。
8
我吐了好大一口血,思绪却更清灵。
我说难怪老觉得左手不好使,呸,原来是再装上的。
孟妃很害怕,她怕我死掉了。
我说怕什么,贱命一条,你自个又不是跑不掉。
孟妃这次总算没吐我口水,她把晶石放在我身上,亲亲我的脸颊,软弱地说,不行,你死了,茶茶就不能活了。
我不相信,说,茶茶不是死了吗……忽然,我想起了艾尔市的那个公主。
枪杆进城的时候说过,满大街都是野兽的味道。
我现在才明白,原来不是那么简单的。
孟妃说,你那么好,不能死,叔叔,你别输给他。
我虚荣地嘿嘿笑两声,说,那是当然!
可是左腿来的时候,我的当然就被打破了。
左腿本来就比我强,否则我用不着花三天打他一个左腿。
我强撑着和他打了半日,让孟妃先去开路。
我跑路,左腿用斩击打乱我的步伐,于是又拖了半日。
老子饿得要死,手上的力气是日薄西山。
孟妃被猎人们追了一路,甩开他们跑回来时,我正学着她吐左腿口水。
我已经没法使招了,枪杆奋力扛着。
孟妃害怕地扑上来,已经是巨狼的样子。
我看到了熟悉的光芒,孟妃化成了结界锁着左腿,她在结界的角落里站着,光着脚。
我知道她的害怕都是装出来的,她是担心我不小心翘辫子了。
她站在那个隔离的小空间的时候,总算不哭了。
她说,我在这里等你。
我吐了两口唾沫抹脸上,嚎叫,不可能,老子多成功一个人啊,在你们狼人的女人身上摔了一次,哪能再摔第二次!
她笑,说,茶茶快要死了,你那天见她时,她是什么样子?
我:能是什么样子,不是和你长着一张脸嘛,呸,她没正脸瞧过我……
她说,你去救她还来得及,我约好了要保护她的。
我安静没有回答。
她说,我在这里等你,你再回来接我一起去旅行。
我其实,是拿着唾沫装眼泪,假装自己没有哭。
毛的,男人是不会哭的,那是唾沫。
9
我见到茶茶时,她还是只能在那座高塔里,像个幽灵一般,轻易就要逝去。
我把紫冠微星给她时,它从她手心穿过,掉到了地上。
我绷着脸没有说话。
她笑了,很虚弱。
她说,没事。
我知道已经来不及了,茶茶那时候抹掉了我们的记忆,带着我逃走,费了很多代价。
我说,我不会道歉,现在说这个就像解脱,太狡猾了。
我们都知道,茶茶会一点一点地消失掉。
茶茶问我,孟妃呢。
我没告诉她。
她说,其实,我就是想见见你,问问你,是不是还愿意带着我到处去。
我说,你个公主真会找事……啧,算了,这事一回生二回熟,我从前还打算取个妖怪老婆,结果你这么快就放弃了。
茶茶拥抱着我,可是她已经碰不到我了。
她说,不要露出这么伤心的表情,你把紫冠微星带走,就像带着我走一样。
她困了,靠着墙。
茶茶呢?
我收起了紫冠微星,说,你睡吧,我去接她,我和她约好了,还要继续去旅行的。
你睡吧,我去接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