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幕 备战(二)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人于人之间是不可能达成绝对的相互理解的!

因为人与人,是不同的。

比如现在在前大夫院子里吃玉米炖猪蹄的那群人,根本不知道何为锦衣玉食,不知道什么叫酒池肉林,不知道什么叫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捧着个碗蹲在门槛上吃点白玉米喝点猪蹄肉酱就叫嚷什么“洒家这辈子值了”?

图样!

所以他们才会觉得,让六王爷答应李姥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

关于这一点,李姥姥就不同于那几个家伙,他毕竟见过大世面,知道世界上有很多很多东西是比玉米炖猪蹄更有诱惑力的,而生来就拥有它们的人舍不得也是正常,所以他尊重六王爷的选择。

两百多年的满异王朝,几千年的帝制,六王爷生来就处于世界的顶端,权力、财富、美色,从一开始就为他准备好了。

而如果他投向孙文……

怕是连晚年都没得保障,毕竟他可是“鞑虏”啊。

但……

六王爷迈步在車城的王宫中,站在大殿前那巨大的天坛中央,抬头朝天张望。

这里是召开朝会的地方,他的郡王领里发生的大小事务,只要是有必要的,他的臣子就会在早朝时报告给他,让他决断。

小事在殿中就好了,但遇上大事,就得在这天坛中。

意思是让老天爷也知道。

人王的声音,经过天坛的特殊设计,回荡在每个臣子的耳边,彰显权能。又直冲天际,让天帝知道人王的抉择,如果是对的,天帝就会使它成功;如果是错的,天帝就会降下神罚示警。

后来六王爷知道有种东西叫热气球,于是他坐着热气球上天转了一圈,除了呼吸困难的感受和吓到脱力的后果,他什么也没得到。

迷信!

只是此时,他虔诚地问,在问他自己,真的是在乎“那些东西”吗?

要说不在乎那肯定是假的,但到底有多在乎呢?

像他哥哥,曾经的六王爷那样?为了维持这些东西不择手段?

像现在铁国的诸位天王那样?拥有了这些东西之后马上改变了自己的初衷,不惜故步自封以求稳妥?

还是根本就不在乎?

六王爷,他“自己”的存在,在“六王爷”这个身份里的成分,实在太过稀薄了。

每每意识到这点的时候,六王爷就格外羡慕那些能率性而为的人。

如果他知道率性而为的家伙们都吃撑了,现在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屋顶上晒太阳,估计也就不羡慕了。

“我就带了一只猪蹄而已,我们这么多人,是怎么吃成这个样子的?”刘小良问。

“你那个叫猪膀,不是猪蹄。”捕头王屋檐下回答刘小良。

“玉米,嗝~咕咚”况文虎只说了两个字,打了个嗝,又咽了一口口水,然后不敢再说话了。

“也好,那些干玉米都是老玉米,再放下去该发霉了,换你们一顿饱也行。”刘果粱没躺下,而是坐在那里喝茶。

“干玉米,哪里会发霉啊,你当是烟草呢。”捕头王把一张藤椅搬上了房顶,稍微调整一下居然真给他架在那瓦片屋顶上了。

前大夫一手拿着个紫砂小壶,一手拈了长衫下摆,施施然地从梯子走上屋顶来,再施施然往藤椅上一躺。

……

捕头王仔细想了一下,他家只有一张藤椅……所以索性盘腿坐在他爹旁边。

“管它发不发霉,好甜好香的,又不腻。话说那烤地瓜也好香好甜,你们这里的地比北方好吗?”指路鬼一脸蠢萌蠢萌的。

“那不是地瓜,是红薯。”捕头王纠正他说道。

“嗯?”指路鬼一愣,想反驳,然后才想起捕头王是医师的儿子……

“那地瓜是什么?”

“凉薯。”

……

“但我们刚刚吃的那个,不管是皮还是肉,都不是红的啊,怎么叫红薯?”

“我们吃的是白薯,和红薯是一个东西……不管是红薯还是白薯,其实都是番薯啊。”况文虎插了一句,话说到一半好像又用力去忍耐了某件事情一下。

“嗝~”这个长长的饱嗝终究没忍住。

“番字不好写也不好认,又不常用,红薯通常又种得比较多,所以直接就叫红薯了。”刘果粱补充道。

他家,算半个地主。

因为地主通常自己不种地,而刘果粱他爹是会亲自下地的,所以他家只能算半个地主。

“说起来,我们储备的粮食最多的就是红薯了,你那么喜欢吃的话,到时候就让你吃个够。”况文虎把双手垫在脑袋后面。

“很多吗?会不会发芽啊,发芽了就不能吃了。”指路鬼担忧地说。

“发芽了就不能吃的叫马铃薯。”刘小良闭着眼睛回了一句。

“诶?”

大家算是明白了,这货在四王爷手下的时候,除了杀人,大概是真的什么都没学会吧。

捕头王挠了挠自己刚剃的光头,太阳晒到他头上,让他觉得有点痒痒。

“对了,你们有没有看见老色鬼?”况文虎突然问。

“他不是在教堂吗?怎么了,你找他有事?” 指路鬼回答。

指路鬼和老色鬼倒是莫名其妙地很熟,可能是名号和外号里有相同的字吧。

“没什么大事,只是他找我借了一卷《金瓶梅》,我枕头里少了样东西,睡起觉来不踏实。”况文虎一脸平常地回答。

……

【你是把那种东西放枕头里都放了多久啊?久到少了它睡觉都睡不安稳的地步了吗?】捕头王不由自主地坐直了一点。

“嗯?在我这呢。”指路鬼同样一脸平常地从怀里掏出一本书来。

【你一脸平常地干了很不平常的事啊少年!你知道你手里的是什么吗?!】

刘小良早就睁开眼看着捕头王的反应了,并在心里脑补捕头王该说的话。

这几个人里,况文虎和刘果粱都可以说是富家子弟,富家子弟某方面的生活肯定相当多姿多彩。

指路鬼明显是偏离了正常人的生活,所以他不太懂那些东西,甚至需要老色鬼去拉他一把,不然他连《金瓶梅》的程度都达不到。

刘小良在这方面超淡然,因为他很聪明。

他聪明地知道,如果是认真的,那他绝对会毁了人姑娘一辈子。如果不是认真的……以前他过不了陆明德那一关,之后过不了李珊琅那一关,现在,他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所以在这方面,捕头王该是唯一一个正常人。

刘小良挺羡慕正常人的,奈何身边的人都挺不正常。

所以他只能把那些不正常的家伙们身上正常的部分拿出来拼凑一下,看能不能拼一个正常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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