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默默无闻的好书。
在8站我看过的书当中,这是唯一一本风味纯正的西式风格的作品——除了我自己的以外。
由于语法的区别,当一部西方的文学作品被翻译过来的时候,经常会看到定状语后置、一句话拆成两节等等与中文的传统表达不一致的句式。因此如果中国人写的作品有类似的痕迹,经常也会被叫做“翻译体”。缺乏阅读广度的读者会觉得这类文读起来十分拗口。这其实就像用筷子还是刀叉,熟悉了就会了解其中的诀窍。如果因为餐具不顺手就错过美食,实在是食客的遗憾。
实际上,采用什么样的文风与故事的背景和主题密不可分,并不是把故事的场景从东胜神洲移到亚美利加,把张王赵李换成汤姆玛丽就西式了。经常看见一些这样的故事,地点人物全是洋名,却说着“枪!拔枪!一枪定八方!”或者“感觉真是喵了个咪”,其违和感不言而喻。
《异乡人》显然不是这样的山寨版本。
作者把故事的发生地点放在了美国西部,以穿越为线索,上演一场悬疑丛生的喜剧——我没打错字,是喜剧,不是戏剧。从类型上,大约可以看做《Back to the future》和《Maverick》的结合。写这样的故事,需要有充分的幽默感。这样的幽默不是卖萌也不是无厘头的搞笑,更不是深沉的冷幽默,而是典型的需要分寸感的西式轻幽默,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没有经过多年西方文学的浸淫,这样的幽默不可能自然而然地深入作品的骨髓。
信手拈来几例:
“手里拿着那本破破烂烂的圣经和短得伤心的铅笔”
“极度的失望让他整个人都好像一滩快要融化的蜡烛油,慢慢地把伤心铺满整个房间。”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两天后,那是戴维来到洛徳镇的第七天,上帝说,要有光……”
“而且,他觉得愿意来参加葬礼的估计也只有秃鹫,它们会齐声合唱‘把肉体献给泥土是世间最大的浪费’。”
“‘……原力与你同在。’戴维用颤抖的声音说。
吴沉默了很久,缺乏表情的脸上竟然有点悲喜交加的红晕。
‘我是……’中国人哽咽了一下,‘我是你爸爸。’”
可以肯定地说,作者是老司机,可以当教练的老司机。
在人物描写上,作者的功力也很深厚,刻画准确,形象生动。例如对酒馆老板道尔顿夫人的描写:
“道尔顿夫人用她丰润的红唇咬着匕首,先把披散的头发挽成一个髻,然后再拿起匕首,猛地丢过去。那匕首叮的一声擦过蓝圈旁的那把,栽进了中心的红点。周围的人都爆发出欢呼和掌声,道尔顿夫人也叉着细腰大笑。
‘我请你们每个人都喝一杯!’她对她的手下败将们说,”
前面还提到这位迷人的夫人穿衬衫长裙,这些细节都很符合人物的身份和时代背景,让人有置身美国西部牛仔时代的错觉。
作者同样很照顾读者的感受,安排了一个中国人作为主角之一,拉近了与部分读者的距离。故事的情节设置也很有趣,我就不剧透了,留给各位读者自己去品味发掘。
唯一值得斟酌之处是在部分章节中进行心理活动描写时,作者使用了第三人称与第一人称交错的写作手法。这样的手法我也常用,并不反对。但是我的经验是虽然从作者的视角看十分清晰,但是读者并不一定能及时跟上。因此最好不要在多人戏份里频繁切换,那样会造成一定的阅读障碍。
综上所述,这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对于那些一见到唔理吧唧这样的西方名字就要右上点叉的读者来说,如果喜欢幽默轻松向的故事,错过这本书是一种过门不入的损失。
希望更多的读者能从这本书中得到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