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作者,签约的时候将奇异事务所附送了。
说是附送,其实却是不能授权的……因为这本书已经全版权卖出了。
编辑大大当时对这本书眼前一亮,大抵是因为这本书具备非常不错的IP。
以前写书大抵都会有一大票编辑读者催更,告诉你,要勤快,要勤更,要YY,要爽,要怎样怎样……因为想当年动辄一年五更十更才是高收藏高订阅的关键
如今写文进入到IP时代。玩IP的时代,相当于押宝。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什么就火了。但要有新意,要是自己的东西,要适合下一波的市场潮流。
奇异事务所,是一部非常有趣的书,不是说它写的多好,或者是逼格多高。但他非常符合现阶段市场需求。
首先,一本可以做IP的书,首先应具备系列这个关键要素。举个例子,漫威的十年,你可以看到钢铁侠是一个系列,绿巨人是一个系列,美国队长是一个系列,雷神是一个系列,这些单个的故事都融合成自体后,又合并组合出了复仇者联盟系列,电影大卖后,神盾局特工跟着火到天上去……左右逢源,前后有戏,小到动漫周边杂志,大到美剧及系列电影,漫威这IP玩的是出神入化,但是正是因为一个可以纵横逢源的IP,才造就了产业市场。
奇异事务所,无论是动漫向,网剧向,电视剧向,它都兼容,它也是一个系列,单独成集,又可以融合成季,电影、网剧、动漫全市场迎合。所以非常好卖,刚一出炉,仅仅10万字,就已经全版权售出。
第二,一本可以做IP的书,一定要具备可行性下的潜在能量。一本书所蕴含的能量,是在于你可以发掘的潜力。原先爽快的小白文这种快餐文化,很少能具备这样的潜力,即便是大卖特卖火的一塌糊涂,不具备改造打造的可行性和潜力,那一切也是白扯。当然,这方面中国不能跟国外比,不能向漫威这种牛逼哄哄的公司一样,随便原创怎样开脑洞,哥有钱,哥拍的出来。中国不一样。你书写的大气磅礴,动辄几万人厮杀战场,且不说适不适合做动漫之外的市场,投资方这一关就先卡个半死。
奇异事务所,在创作时期,已经蕴含了非常大的能量,并非不大气,而是以小见大,以一花折射一世界,以一个人折射一个社会,以一段故事折射千年历史,蕴含着非常巨大的能量的同事,又奉行着可行性,这也为成为一个良好IP打下了基础。
第三,一本可以做IP的书,要有创新性和不易复制性。你的内容要新奇,表现手法要特异,要有开创的潜质。每天千万个IP等着别人投资,凭什么投资方就会在千篇一律之中选择你的书来看?如果你说,你拥有如同三少或者三叔这种三字辈儿的大爷们的读者群体,好,别人二话不说,如果没有,你指望凭借着文笔去拼才华?指望凭借着手速来拼毅力?指望着凭借着看脸来拼幸运?抱歉,你OUT了。要写出你自己的东西,别具一格新颖而又不易落俗的东西,而且这个东西一定是你的东西,放给别人,他写不了。否则,你的IP就会被抄,等你洋洋得意之时,你会发现你的创意早就用烂,早就各种枪手把你甩了七八十条街了。这里推荐朋友疯流财子的高阳,一本千门,版权卖了上百万,全版权通吃,开创了一个金庸古龙外,新的江湖体系,同时,这东西也只有他能写,别人想写也写不来。
奇异事务所,奉行一个奇字。所谓的奇,便是创新性和不可预料性——你永远都猜着我下一刻会写什么,都你永远也猜不到我下一刻要写什么。我的IP,就是我创意,我的奇,就是我的奇,这种奇,不怕你学,不怕你抄,不怕你跟我抢市场。
很多人还在纠结着自己的收藏和有没有人评论的时候,很多人还在担心着网站会不会有向起点腾讯那样的读者群的时候,你们就已经输了。这个时代,玩的是IP,玩的是你能否先人一步啃下尚未被人啃去的那一角。不可能的世界非常聪明的将网站风格做的独树一帜,别出心裁。在我看来,玩的就是IP。
以上,送给还在迷茫着的作者朋友们。希望你们的作品具备良好的IP,希望你们可以大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