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啊,其实很健忘。
不,或许应该说,有些事悄然发生,当事人却不曾留意。
例如,长出的第一颗牙。
例如,喜欢的第一个人。
例如,莫名其妙发福的身材。
所以,理所当然的,我也记不得是何时决定开始写小说。
但,人又总会记得一些东西。
新牙萌生的疼。
初恋楼下的灯。
半夜伸向薯片的手。
以及,2005年。
那一年,我高二,夏天没有如今这般热。
那一年,磁带滚动着周杰伦的歌,数不完的卷子后面,我偷偷读小说。
那一年,我在校门口的小店,租到了第一本网络小说。
正如刚才说过,人很健忘,我早已不记得书名叫什么,依稀只记得剧情讲的是一个穿越异界大陆的故事,主角最大的金手指是地瓜,没错,就是地瓜。
因为在那个异世界,地瓜是提升魔法值的珍奇异果,区区一层地瓜片连资深老法师都不舍得吃。
而从小吃地瓜的主角穿越之后,毫无意外,活脱就是一个天生的大魔王,毫无意外,开始收集各种魔兽,毫无意外,开始收集各色美女,毫无意外,最终天下无敌。
毫无意外,这是一个老套的剧情。
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却非常的震撼,连续三天,废寝忘食地读完冗长的数百万字。
租完这一套,就租另一套,然后又一套。然后……就没了。
之所以没有再看,因为后两套的粗俗滥造完全毁掉了第一套来带的震撼。
嗯,没错,「粗俗滥造」是我对网文第一次的界定。
很浅薄。
不久后,我开始读古龙。
第一本读的是《七种武器》中的多情环。书是在家门口小书店租的很旧的册子,上下两本,一天五毛。
台灯下,枯黄的纸张随便一翻便有细细如粉的沉渣簌簌而落,那是它经历过的岁月。凌晨四点看完上册,早自习与第一节数学课看完下册。
明明是一本脏手的书,反而有着非凡的魔力让其牢牢地粘在我手上。
那个魔力的名字叫——「下一页」。
没错,以上的所有的一切我都记得很清楚。
因为古龙是古龙。
古龙笔下,太妙。
七种武器读完,便是白玉老虎,再之后是武林外史,接着是欢乐英雄。
然后便暂停了。
毕竟一个高二的学生,除了读小说还有很多别的事要做,不是么。
如今仔细想来,读书最密集的时候恐怕就是那短短的一段日子吧。
再之后,须臾一晃,十年而过。
2015年。
这一年,英灵。
英灵写的是什么。
大家请自行看书,你看到的样子,就是英灵的样子。
那么换个问题,我想写的英灵是什么。
是山,是水,是人,是米德加尔德大陆的每一粒尘。
我是那个世界的创造者,是那个世界的记录者。
就第一部黎明利刃而言,我写了世界设定,我写了阴谋诡计,我写了少年情愫,以及埋下了一个问题——
人是什么。
这个话题看上去有点大,又有些老生常谈。
但我的确很想研究一下。
人是由父母而生,由父母命名,行走于社会之上,学习自力更生的技能,然后结婚生子,再造出来一个人。
姓名,人际关系,社会地位,成长经历早就了「我」。
那么当有一天,作为最基础的东西统统被否定掉——名字,父母都是假的,那么「我」又是谁?
又该何去何从。
读到这里,有阅历的朋友应该一下子就反应了过来,这其实是一个关于「三我」的问题。
三我,即是「本我」、「自我」、「超我」。是由精神分析家弗洛伊德提出来的。
自我与超我,都是后天塑造而成的。
本我,即本性。
当有一天,自我与超我被屏蔽掉,或被愤怒,或被压迫,人类的本我便会原形毕露。
当结果是负面的时候。
文明社会给予了一个特定的修辞「兽性大发」。
人是什么。
人本是兽啊。
这是我的理论。
我需要一个实验品。
你们猜到了。
那个人就是哈雷·哥麦普。
这个角色,是由我创造的角色乔汉纳·哥麦普,在一具兽魂者的躯体上再度创造出来的。
然而作为「本我」,只有名字是远远不够的,那只是一个身份。
本我需要填充物,即为情感。
于是,我为小哈雷写下了菜谱。
第一道菜,信任。
第二道菜,情欲。
第三道菜,友情。
第四道菜,傲慢。
第五道菜,冷酷。
第六道菜,背叛。
第七道菜,拯救。
以上所有的食材,我想读过英灵的朋友都会在书中一一找到对应。
我需要让他迅速成长。
我在逼他挣扎。
他越挣扎,越会像一个活人。
我把世间最好的赐予他,又再度夺走。
终于让他的本貌展露在我的面前,展露在所有人的面前。
他是兽魂者。
他,必须是兽魂者。
没错,这就是他的命运。
他的人生没有巧合。
「这世上所有『巧合』都是刻意安排,不是被苍天,就是被别人。」
我对暂时的实验结果很满意。
正当此时,我猛然一抬头,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创造出了一个世界。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里很矛盾,难道不是应该先有世界才有的剧情和人物吗。
不,
并不是。
一开始写的那些,只能叫做设定。
而世界,它是活的,它是可以运转的。
位于昂克魔亚的哈雷得到飞快的成长,为了调查养父的真实身份竭力完成猎魔团的任务。另一方面,昂克魔亚本国多个势力之间为了争夺皇室继承权,战火弥漫,这是佣兵团大显身手的舞台。阿卡迪亚与魏尔姆帝国陷入了政治僵局,无疆之风随时在等待着机会。而三大国无人发现,神秘的精灵已经出现,寻找着窃神者……
一场大戏即将揭幕。
我也好想知道后面究竟会发生什么,所以,我也只好继续写下去。
于是,英灵第二部正在连载。
名为:此间龙虎
书评的最后,说一说闲话。
写英灵,是个算不上偶然的偶然。
前面提过,我记不得我什么时候决定写小说,但的的确确就有这么一个想法。
我总说,我是个没怎么读过书的人,这不是谦虚,是实话。
可我偏偏又喜欢逛书店。
当手指从书脊划过的时候,我很享受。
然而比较残酷的是,翻开一本书,读几行,便觉得毫无意思。
再翻开一本,仍是这样。
实在是读不进去啊。
于是我就想,既然如此,不如我自己来写一本书吧。
这大概就是我立下的最初的志愿。
同时可以明确的是,如果我写长篇小说,第一部小说一定要是西幻。
但等到我提笔开始写的时候,却发现「西幻」已经开始没落了,这个世界俨然是玄幻、都市、耽美、姐姐妹妹的天下了。
但我就是要写西幻。
原因是,
我喜欢。
不仅我喜欢,我还要让更多的人喜欢。
我不能看着西幻没落。
听上去,还真是不自量力。
在此,我感谢八站给予的机会。
八站有一个理念,也正是这个理念吸引我在这里写书。
那就是「热血」。
「不自量力」地写着英灵,那便是我目前所做的最热血的事。
于是,对我的诸多夸赞中,我最中意的一句便是尔等的那一句——
「西幻未亡,还有英灵。」
何为英灵。
英灵。
就是不管任何时候,当别人问你的梦想是什么的时候。
你心脏瞬间的那一跳,响起的第一声响。
或许因为场合,或许因为年纪,或许仅仅是因为你长大了。
你不愿承认有梦想。
你不屑承认有梦想。
你不敢承认有梦想。
但你能骗过天下所有人,却永远骗不过你自己。
那个声音。
或细弱蚊蝇,或响彻天地。
但终归,至死不灭。
此为,
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