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部分出自作者本人关于《全兵器演义》的创作初衷。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十年饮冰,难凉热血。
在好友的qq签名上看到这一句话,感触良多。不明白他经历过什么,但是也总能数得出这句话里自己曾经多少蹉跎,多少挫折。
十年前的暑假我的家里有一只狗,小土狗,前一只狗一直盼着它快点长大,没有想到在茁壮成长的时候因为和其他小土狗打架,而被轧死在了车轮下。
那个时候反倒对于那只狗没有过多的期望了,平平安安的就好。
我清楚的记得那一年我读初二,周围的世界以我意想不到的方式开始神展开。在上小学时候懦弱但嘴硬的我那个时候依然如是。
只是后来被某种不可抗力摧毁得七零八落,只能自己一步一步去捡起落在风里的自己,拼出一个嶙峋骄傲的后来。
从那一刻开始,我站在白玉京巍峨的城楼上,站在《基督山伯爵》最开始的监狱里,站在夸父宽厚的肩膀上,站在《水浒传》众好汉的斧面上,发现了另一个波澜壮阔,雄奇秀丽的世界。
那个时候我开始恋爱,并且确信她会伴随我直到阖上沉重的眼皮,再也睁不开。
她是我藏在心里饱蘸浓墨的一只笔,如果不能恣意涂鸦江河日月,也会随着层云出入青冥。
折不断,也弯不了。
热爱,永不言弃。
小时候我们被逼迫着学了很多词语,其中“热爱”这个词语大抵是运用最多的时候,我热爱我的祖国之类的,不胜枚举。
以至于到了后来再说热爱这两个字好像它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其实不然,要有多爱才能让你始终热血沸腾?
定义热爱这件事本身就需要时间之长短来考量,也需要生活之困惑,磨难日夜砥砺。
所以才会有那句“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道出了孟子心中攒了亘古的热爱。
所以才会有“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写尽了诗者苍凉而深沉的热爱。
所以才会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横空出世,光耀千古。
它们共同构成了一条璀璨星海,依着光芒强弱,形体大小,横亘在中国五千年文明之中,无论如何都无法抹去。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
像这种列举名言名句的写作手法,我记得是小学老师教的,我感觉到了今天我所专精的写作手法无非是比喻和引申。
更乐意沉浸在瑰丽的世界里建置出两座城池,写写城中的嬉笑怒骂。
写写张家寡妇门前的是非,写写李家举人的宴席十里。
写写城外厮杀的亡灵,写侠客躺在屋脊上剥螃蟹,掀开瓦片看屋里的小姑娘有没有开始洗澡。
写这天下到处没有清净,却又处处都是安宁。
于是骑一坡脚的毛驴,带着我没有拔出鞘的长剑,转过崇山峻岭,便是车水马龙的汴京,借着纤夫挥汗如雨拉船的当口,跳到船上,轰隆隆就直达金陵。
喝几杯西域葡萄酒,和歌姬谈个亵衣湿透。
落日衣衫去。
黄河入海流。
于是我就听到了铁匠铺里铿锵的打铁声,祛尽杂质,烧出通红的剑胚,扔进千山雪瀑之中。
借着漫天飘雪的寒夜,老兵穿着生锈的铁衣苏醒。
瘦骨嶙峋得像头风雪里长途奔袭而来的狼。
玄武门洞开,大将军马蹄踏过玄武岩,带着数千猛士。
持金戈挥入城。
兵书上就会开始写:秦兵耐苦战,等等等等。
白日放歌须纵酒,
何处不能是家乡。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面镜子,可以照见我身体里的骨骼与血液,我不会吝惜给你看骨髓里的赳赳武夫,踏着刚硬的步伐举旗前进,桀骜不驯。不吝惜给你看北方气吞山河的原野以及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耕民族,带着数千年关于寸土必争的刁民本性与敌人血战到底,即使被打掉满嘴牙齿。
带着抬头三尺有神明的畏惧,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
我不吝惜给你看胸腔里那些打着旋儿的亡灵,骑死十匹马自己也骨头碎裂的斥候,背着主人跑了千山万水的奴隶,杀尽天下人只为救一个人的和尚,那些独立骄傲偏生婀娜多姿的美人,那些若为大义,粉身效死的名将,那些即使丢进棺材里依然愤怒嚎叫了一个世纪的英灵。
我所拥有的这个世界,得自于我看过的山海,而我所看过的山海,将以另一种方式反哺给这世界。
所以我骄傲啊。
这是我把持于手中,历经十年风霜雨雪的一柄巨阙纯钧。
誓要砸醒这个没有黎明清浊不分的妖魔世界,砸进人心里,抽出带血的旗帜。
若能让你颤栗感动,泪流满面,我荣幸之至。
风雨都不提。
风花雪月也不提。
千尺白毛雪,赋我山海志。
猛将不会死的,骑士不会死的,侠客还在酒铺里包了一封荷叶鸡一壶酒,夫子的胡子颤颤巍巍的。
而该死的都死了。
我们脚下有星空大海,有无数前人艰难跋涉依然葬身的坟墓作为路标,有关于海中美人鱼的梦,有鲲化大鹏时脱落的片片鳞甲铺成遨游寰宇的路。
有何惧之?
我听到上古先贤扯断自己的冠带,齐声嘶吼:朝闻道,夕死可矣!
我听到夫子站在湍急的江河岸上,摇头高唱: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我听到那些缠绵在枕边的打铁声,船声,磨刀声。
一声一声震落我覆盖于灵魂上的尘埃与腐朽。
我有明珠一颗,久经尘牢关锁。
今日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
不写出这大好山河,写出这魑魅魍魉,写出这淋漓快意,不写出这飒沓江湖,不写出这波澜壮阔,死不罢休!
不会有人明白这只笔于我而言是如何的重逾泰山,我掏空了凛冬里火炉中的炭石,顺带连春夏秋三季的美景也一并收入囊中。
难道你以为我只是想写些哄人玩的东西吗?
我要这江河日月,熠熠生辉,挣断一切蒙昧,杀尽妖魔。
不说慈悲。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关乎善恶:
在本书开书之前,我遇到了一些困惑。
当一个人被舆论流言等困扰的时候,正确的做法与回应方式应该是什么。
我问了第一个朋友,我的朋友告诉我,如果一堆人里有一万个人咒骂你,那么你是成功的。
我同他说不要说一万个人,哪怕是十个人都没有。
他说这样的话,你觉得自己做错了吗?
我回答没有。
那就不要理他们就好了,当我们把自己或者自己的作品摆在公众面前,就得做好面临各种声音的心理准备。
做不到以德报怨,难道还不能做到置若罔闻吗?
听到朋友的话语之后,我恍然大悟。
但是仍有一些担忧与自己看似无所谓的坚持,我问了第二个人。
他是我的父亲。
我与父亲平时交流不多,只偶尔在一些要紧事情上会共同探讨几句。
当我向他问出这个问题之后,他说评论的越多对于你而言反而是好事,能够虚心接受意见,是一个创作者应该具有的态度。
而不论是恶意的也或善意的,都有一定的价值所在,你又怕什么呢?
强大的终究会是你自己,不是他们。
这并不是父亲的原话,但也可以反映出他的态度。
我选择遵循前两者的意见,之前的困惑也便算不得什么了。
这本书的违和感确实很重,我清楚,但是我不打算做修改。
评论者有自己看待作品的标准,创作者也会有自己应该的坚持。
我想要建制一个全新的,与传统并不一致的世界,我在说大秦帝国,但又恰恰不是大秦帝国。
我将通过这本书,揭露一些东西,同样,我也需要用这本书来奠定一个基础。
我的文笔究竟如何,我想会有真正懂得人看出来。
并且,这本书我也的确没有在文笔与细节之上下许多功夫,建造一个世界观完整,充斥善恶,立场,矛盾,舆论与大众,民生与道义的世界,我实在分不出太多力气去注重自己的文笔。
在开篇第一章,我已经将整个剧情中最凸出的矛盾列出来,它也与本书书名《全兵器演义》相合。
这是一个关于诸多兵器流派之间的故事,在这个世界,在大秦,剑道至高。
有人看到第一章后半部分会忍不住心生疑问,那个学剑青年的优越感是从哪里来的?
我请你接着看下去。
剑士杀死平民只需赔偿一头耕牛,这句话或许能让你了解剑道在大秦是个什么地位,剑士又是什么地位。
而由此也将引申出阶层的对立,国与国的战争,道义与道义的对抗。
其余就不做赘述了。
免得有人说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但是我仍然对自己的作品充满信心。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