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分享正文: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了解自己的写作风格,我只知道自己的故事里加入逗比成分后反响异常,当然不是在这里,我到不可能才一周而已。继续分享!但是看完作者的文之后,我顿时蔫了。楞个集逗比穿越于一身,还无缝衔接的,作者确实是个中翘楚。呃……说好不赞扬作者的,算我离题。
鉴于读完第一章就发现了这一点点我来说,把它当作了范本来研读,以下是我研读的一些总结,此总结只代表我个人对文章的观点,肯定会与很多人不一样,但其实我的观点只对我有意义,同他人无关系,还请各位看官报以平常心态来看待。
1.怎样创作一个共鸣性高的主角.
书中主角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屌丝了,先是生活中存在感透明到不能再透明了。没有白子画的脱俗,也没有柳时镇的霸气炫酷。他只是个被人劈腿后抛弃,一无所有却依然爱研究人类繁衍行为电影的技术宅。但却出奇的让人想要关注,为什么?因为看书的你我,甚至更多读者都只是普普通通,平淡无奇的一名屌丝。甚至也曾躲在某个角落吊着这鼻涕眼泪,自问,自己的一生是否就是如此,毫无惊喜了。正是这样的心理,一个屌丝的传奇经历,才激起了我们的好奇因子,谁不想有个轰轰烈烈的一辈子呢。所以作者书中的主角定位,五分。关联刻画,五分。
关联刻画就是书中对角色的行为,思维方式,语言模式,心理活动的设计及体现。当然是我自己归纳后定义的名词,非官方非专业。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下一个故事主角的设计方向了,低起点高成就才是王道啊。
2.如何让自己的内容生动化。
之前,我写一个悬疑文,写完几章后,自己感觉好得很,然后有朋友看了之后,说我的文字太多了,显得枯燥。今天我看作者的文,叙事篇幅比我的多太多了,但我丝毫没有阿婆感,仍然读得屁颠屁颠的,然后我就比较,总结,发现作者的方式是,条理清晰笔锋风趣的递进叙述,基本很少出现倒叙,插叙。我之前加入了倒叙插叙,整篇看起来就比较凌乱,读者要看一大段一大段文字已经很疲劳了,还要费神去整理文中所述事件,确实枯燥。再来,作者总是把一件逗比的事写得更逗比。再反过来看看自己觉得小小得意的文,瞬间三观重建,默默觉得自己要走的路还长,任重道远。
以上是我的分享,只有两点,虽然不多但是真实。我一直不是很相信一篇文章只读一次能真的写出几万字的感受,但我从来都尊从自己的内心真实的感受。希望大家的每一次阅读都能有多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