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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单】不可不尝的醉人女儿红

一、你所不知道的世界

这是一部……狂想现实的作品。

主角白离,睁眼后就来到了异世。

前身已经随着军刺的致命伤光荣挂掉,身边……没有人。

一只神似皮卡丘的萌物在旁边守候。

而他身处的环境……是雪山。


必须离开这里!

这是求生的本能!

暴风雪停了,他迎来的除了利剑般的阳光,还有神秘的少女。

搏杀,战斗。

少女在受伤后强行离开。

留下的白离按照少女之前所说的,去到附近唯一一个小镇——北荒镇。


我们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二、我一直向往成为一个勇者

犹记得《亮剑》中李云龙铿锵的宣言: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

勇敢,从来都与强大的力量没什么必然联系。

人都会懦弱,都会退缩。

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无时不刻充斥着强大规则和压力的世界。

有太多东西,是我们逾越不了的高山。

生活使人丧失激情,而现实让热血冷却,情感变得麻木。

已经太久没有出现让人热血沸腾的英勇事迹了。

因为……牺牲。

我们对这个世界有太多太多恶意的揣测,对自身的能力有太多太多的怀疑,对于英雄完成壮举之后的结果……也有太多太多的顾虑。

这不是一个信仰仁义礼智信的年代。

这不是一个可以随便勇敢的年代。

这是一个……由我们构成由我们谱写的时代!


我向往成为一个勇者。

就算不能成为勇者,我依然憧憬勇者,崇敬勇者。

正如百里归(白离)在车站最终选择了与万里共同抗击鬼面棺所说的那样:

“可是英雄谁不想当啊!”

“就算长再大这个幻想也不会消失啊!不然世界上哪来这么多个人英雄主义情结的艺术作品你说是不是?!我真的很好笑吗?!”

嗯……我觉得不好笑,我只是突然觉得,少年,你好可爱!


三、信客、镖师还有佣兵

我发誓我绝对是第一次看到这种设定。

我的脑海里存着的概念,是旅客、间客、剑客、刀客、刺客、门客……各种客——但绝没有出现过信客。

万里是一名信客。

“信客五条之一,绝不放弃货物,我可是专业的。”

这句话打动了我。

从最初的描述看来,这种接受委托的“信客”,应该更接近于我印象里的“镖师”。

古代是有镖师这一行业的。

镖师,是一个古老的行业。在古代社会中,随着商业的发展、财物流通的日益增多,保护流动、流通中的人员、财物安全的保镖行业应运而生。至明清,发展至鼎盛。那些身怀绝技的镖师形象至今仍让武侠迷们津津乐道。(百度百科)

而相对于信客的五条守则,镖师同样也有“三会一不”的规矩。

一要会搭炉灶

二要会修鞋

三要是会理发

还有一条——不洗脸。

搭灶炉是为了口腹,修鞋是为了行动,理发,则是为了形象。

至于不洗脸,一来是保护皮肤,二来,其实洗脸也就代表着回家了。

武侠世界里,镖师几乎是必须出现的一个职业,而且一般十分炮灰,基本不是死了就是残了,往往还因为押送的货物太过贵重而招致杀身之祸,惨遭灭门。

古人运送贵重货物,为图保险,通常会雇用镖师一路护送以保安全,做镖师也不易,那是个刀口舔血的活儿,除了要有责任心,高强的武功,还要人脉广,《笑傲江湖》福威镖局的林震南就说:"江湖上的事,名头占了两成,功夫占了两成,余下的六成,却要靠黑白两道的朋友赏脸了"可见,功夫交情一样不能少。(百度百科)

镖师是个很辛苦的活计。

风餐露宿不说,还要遭遇各种险境。要求本身素质过硬,回报又与之不成比例。

高门槛和低回报的尴尬情况,终于使得这门职业消亡与历史了。

然而传奇不会消失。

镖师永远是武侠世界避不开的一环。

就算永远只是客串、龙套、炮灰,但他永远不可或缺。

没有镖师的武侠是不完整的武侠——我一直这么坚信。

因为镖师,代表着“信”!


说起护送货品或人的镖师,就不得不提另外一个职业——佣兵。

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而接受雇佣的人,也称雇佣兵。(百度百科)

嗯……从哪里说起呢?

提起佣兵,似乎就不得不说西幻小说,而提起西幻小说,就不得不提某本神作——《佣兵天下》。

我没看过《佣兵天下》。

但我玩过《佣兵天下》的小游戏。

很棒啊……不过现在应该算是过时了。

和镖师常常出现在武侠世界里一样,“佣兵”也常常出没于各种西幻小说——特别是魔法世界。

魔法师、战士、萨满、牧师……都可以成为“佣兵”。

而现实世界里的佣兵,又称“雇佣兵”“雇佣军”,是真正刀口上舔血的角色。

嗯……有没有人想到了什么?

对,《敢死队》。

有人看过《敢死队》吗?没看过?那史泰龙呢?不知道?那李连杰总知道了吧?

李连杰在里面跑龙套啊喂!

李连杰的替身就死于某次拍摄《敢死队》啊喂!

咦?我这次是不是又跑题了?

啊,我们回到刚才的话题。


佣兵出现在魔法世界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滥觞。

和学院、公会、职业等级、冒险等等紧密联系在一起。

同样是受人委托,同样是经历险境,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或者是电影,佣兵似乎都在不经意间,染上了“血”的色彩。

和传统的镖师不同,佣兵更多的是出现在战斗的场合,敌袭、出卖、炮灰,或者说……亡命之徒!

传统武侠的刀光剑影是没有血腥味的,阴谋诡诈也只是侠客们的把戏,与镖师、镖局无关。

对,镖师和佣兵最大一点就是,镖师是有镖局的,而佣兵……佣兵更近似于“兵”。

佣兵的驻地和镖师的镖局,那是两个概念。

而镖局作为武侠世界的地标建筑,其实更近似于“门派”的概念。

既然近似于门派,那么,就代表着传承。

“传承”是中华的根。

而这,才是我们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最强大的倚仗。


闲话说得多了,就忘了最初说的什么了。

相比于镖师和佣兵,信客无疑是一个全新的概念。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不服啦,于是百度。

来,我也百度给你们看看哦——

在如今,简单地说,信客是指一类人,这类人习惯于使用短信、彩信、QQ、MSN等即时通信方式,发表基于某个特定主题的信息。信客类似互联网上的播客,只不过这类人使用无线、点对点的传播方式,传播的载体主要是文字短信和多媒体信息(彩信)。信客可以看作是移动通信网络里的“博客+播客”,是短信文化的升华,是无线网络时代的“个人出版物”,代表着全新的个人移动传媒交流方式、情感交流方式、社交活动方式。 然而,以前的信客是一种职业。旧时乡村没有邮局,对外通信来往主要靠从事这种特殊职业的人。这一职业一直延续到20世纪初,尤其是在一些农村,由于通讯尚未普及,因此城乡之间的联系工作就由信客承担。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余秋雨所著文章《信客》写出了一名老乡村信客与另一名信客的故事。

看到了吗?

信客,最初指的是邮差,送信的人。

到了如今,就有点类似于黑客啊极客啊博客啊这一类的概念。

而我们所说的——是这本书里的“信客”。

让我们再看一次信客五条:

第一条绝不泄密

第二条绝不好奇

第三条绝不迟到

第四条绝不背叛

第五条绝不放弃


高大上有木有?不明觉厉有木有?像是小学生守则一样有木有!

让我们重温一下“信”的概念:

信是传达信息的一种方式。格式分为经典格式与现代格式,其中现代格式是由信息传递方式的转变而衍生出的新文体,主要特点为以说理为目地,无传统格式,似散文。(百度百科)

“信”既是儒家实现“仁”这个道德原则的重要条件之一,又是其道德修养的内容之一。孔子及其弟子提出“信”,是要求人们按照礼的规定互守信用,借以调整统治阶级之间、对立阶级之间的矛盾。儒家把“信”作为立国、治国的根本。“信”作为儒家的伦理范畴,意为诚实,讲信用,不虚伪。汉儒把“信”列入“五常”之中。(百度百科)

作者你真的好聪明啊!

你把两种概念融合在一起了啊!

咦?什么?身为读者的你听不懂我在说什么?那我给你好好解释一下——

第一条绝不泄密:

诚信的标准常常表现在对待秘密的态度上。许多公司都有保密条款,而这就涉及到合约,也就是约定,完成约定的事情,保持这种状态,就叫做信,嗯……不然你以为“信用”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第二绝不好奇:

好奇心是会害死人的。

因为只要保持了旺盛的好奇心,那必然知晓许多秘密,而许多秘密,是不能被分享出来的,因为越多人知道,就越不再是秘密。这已经违背了第一条绝不泄密!所以最好的办法无非就是……绝不好奇!

第三绝不迟到:

你是一个守信的人吗?那么,不要迟到哦~

上班,不要迟到

约会,不要迟到

为什么不要迟到?

因为这是基本规则。

是否迟到已经成为判断一个人是否守信的一个标准。

你怎么能指望一个万事都迟到的人是一个守信的人呢?

第四绝不背叛:

这同样也是“守信”的范畴,因为羁绊是默认为“信”的属性的。一段关系,从来都是因为“信”的破裂而破裂的。

嗯,或者说——承诺!

信的翻译或者说眼神,就是承诺。

很多东西是默认的一种承诺,所以一旦背离,就是“失信”。

比如关系、比如守时,比如忠诚,比如……秘密。

第五条绝不放弃:

这一条正好是我为什么在最后提到了佣兵的原因。

因为“不抛弃,不放弃”正是一种军人的精神。

而讽刺的是,作为最接近军人这个概念的“佣兵”,却从未实现过这种承诺——也从未承诺。

请不要用敢死队来反驳我。

真正的佣兵,是为钱卖命的。

小说的佣兵,也少有不珍爱自己生命的。

因为将信念换做了金钱,才能维持生存之必需。

在生存面前,不存在“信用”。(同样不推荐用少数例子来反驳)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加珍惜这种品质。


前两天我看了部电影——《荒野猎人》。

主角是曾饰演《泰坦尼克号》男主角杰克的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昵称小李子)。

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个猎人的故事。

主角格拉斯,被熊咬伤之后,被同伴抛弃后,艰难求生完成复仇的一个故事。

影片很棒。

被队长拜托照顾格拉斯的菲茨非常现实地演绎了“在生存面前,不存在信用”的这句话。

或者说,他唯利是图。

同伴的生命并不在他的考量范围。

为了逃避追杀,在后面追兵远远没有追上来的时候,他杀死了格拉斯的儿子,并将格拉斯活埋,带走了格拉斯防身的枪,强行拉走了良知未泯的年轻同伴。

他是个优秀的反派。

纯粹的恶在他身上演绎得淋漓尽致。

而贯穿始终格拉斯念念不忘的那句“只要一息尚存,就要战斗下去”,带起了全片的高潮。

他修复了破损的皮肤,接上了断开的腿骨,下河捉鱼,跪在地上请求得到牛肉。

他活了下来。

因为——不放弃啊!


无论在你眼前的是什么,请永远都不要放弃。

因为凡是不能杀死你的,都将使你更加强大。


四、兄弟你好吗?

从万里接受委托的那一刻起,信客这个概念就进入了我的视野。

而随后的战斗,那种信条和责任交织的感觉,则让我感到一阵畅快。

“跑吧!快跑!保护货物是信客的职责,是我的工作。要是你死在我前面,我的名声可就要毁啦!”

说到底,人是希望有那么一个靠得住的朋友的。

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或者只是纯粹的出行游玩,有一个坚实的靠得住的人物,到哪里都是安心的,

所以……信是一种品德,而实现信的是承诺,高于承诺而没有超脱信的概念的,叫做“责任”。

万里代表着这种信,从始至终,他都以一个“信客”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信客五条之一从不迟到!之二决不放弃!之三绝不背叛!”

“美女有难,龙潭虎穴也要闯一闯。兄弟有难,刀山火海也要趟一趟啊!”

而这一句宣言,则把他出了责任的理性之外的感性一面彻彻底底地展现了出来。

对百里,他一开始是因为信客的职责,而到了后面,相处日久,他对百里的称呼从“老板”到“兄弟”,这就代表了他绝不是一个冷酷只知道“守信”的呆板人物。

万里是塑造得相当“个性”的一个人物,那一声“哦嚯嚯……”从天而降时候的怪吼,在一次次的危难时候及时赶到,都让我记忆犹新。


能让人记忆犹新的人物,那得是多么深刻的印象?

我推荐你看看这本书哦!


不同于百里的怯弱或者疯狂,万里从始至终都保持着“傻乐天”“重信义”的姿态,就像古代的侠客,“义气重然诺,身比鸿毛轻”。

咦?好像在给他立死亡GLAG啊……

咳咳……

那换一句——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万里是这样的人物——君有所需,纵然相隔万里,也必然前来!

就像他每次出场所说的那样:
“美女有难,龙潭虎穴也要闯一闯。兄弟有难,刀山火海也要趟一趟啊!”

这样的人,难道会缺少朋友吗?

我喜欢信客。


五、这是个扭曲的世界?

这篇小说开篇就说:
“这是个扭曲的世界,且不属于我。”

然后是少女的远望,主角的苏醒。

这本书已经写完第二卷。

三卷名字分别为:

《旧事如新》

《枉顾年华》

《三千路》

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第一卷是一切的开始,或者说,是旧的结束,新的开始。

而第二卷明显是过渡,到了第三卷,“三千路”这么有杀气的名字,真让我怀疑作者到底是不是一个女孩子?

犹记得《满江红》里如此唱道: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其中的三十功名和八千里路,那真是有一种风云变幻天地变色的错觉。

这本书前两卷的铺垫已经非常到位,改讲的都已经讲完,世界观,人物关系,大致特征,都已经描述出来。

它不拖沓,不刻意,虽然是有各种文艺的句子打底,却依然能让人觉得故事正在娓娓道来。

在这里,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尽管世界尚未真正展开。

恍然一看,原来这本书已经二十万字了。

而作者却十分难得地保持着笔调一致,质量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有所提升,这是最难得的。

我喜欢作者的文字。

就像我喜欢入味良好的豆角烧茄子。

目前为止出现的主要人物,有百里归和止息这样的男女主角,有万里和正义以及安德烈亚这样的一看就知道是干什么用的配角,还有早早就抢了所有人风头的疯狂冷酷的大浪组织副首领索罗伊,索罗伊身边那个明知是错也依然不愿抽身为情所困克劳因,甚至是名为“风火”的豪火龙,“胆小鬼”的黑猫,暗恋止息的佑齐,止息的母亲吴和父亲盛利……

这些都可以随口道出。

二十万字,能让人记住这么多人物,作者的文采和故事功不可没。

剧情线非常干净。

人物关系也多通过互动来表现。

这真的很棒!

以神幡、森谷、川贯三大地区为背景的故事已经搬上舞台。

而川贯的三大社团之间的明显差异,更让我非常简单就记住了这三个名字——长空、阔野、大浪。

什么?你还想我剧透?

想得美!

自己去看!


六、你所隐藏的东西

净土山

白荒漠

悲荒

孤旅

红尘白雪

荒唐客

这是作者列的小标题。

从净土山到白荒漠,再到悲荒,与主角而言是第一次重大转变。

从净土山下到白荒漠的北荒小镇后的改名,只是点明了线索。

悲荒最终成了“遗产”,百里归的失忆,才是这一段内容真正要讲的东西。

或者说,刚准备好讲那么一点东西。

孤旅这个标题已经用了两次。

都在第二卷,一个卷头,一个卷尾,作者自承,这是发糖的一卷。

糖……啊,是甜的。

我最喜欢吃糖了。

红尘白雪·不解思恋,我一眼就记住了。

我是个男读者,而作者是女的,但是……好带感。

真的很带感!

第一卷的欲说还休,第二卷的扬刀还鞘。

还有第三卷的踏上征程。

我没有看到太多关于设定的东西。

或许是开头就出现的电热水壶和车站的自动贩卖机让我有一种现代社会的即视感,我并没有太过于关注设定的方面。

而这本书的第一篇精华书评也已经很清晰地分析出作者的设定。

概念种这种东西,感觉就像是先前说过的,镖师之于武侠世界的那种地位——并不重要但不可或缺。

豪火龙、黑猫、地狱三头犬,都是这样。

你说他们能打?

呃……除了一个半成神的悲荒,他们的战斗力我都没看出来,而且还有彪悍妹子巴尼亚直接格杀了自己的概念兽。

你说他们能扛?

……那什么,貌似随便出来一个就可以和他们打得难分难解。

就连火龙最基本的载人飞行能力,都被作者削弱得不成样子——龙是不能长途飞行的。

在我看来,作者设定的概念种,更多地是为了给文章增色,增加与原世界的区别,或者有时候剧情需要,或者拖出来调节气氛,嗯……大概是这样的。

作者说这本书的稿子在2012年,如今已经……四年了罢!

这是一种怎样的情怀?我们不得而知。


但唯一可以知道的是——没情怀你写什么小说?


我们无法得知作者抱着怎样的情怀在写这本小说,唯有从字里行间,能感受到丝丝缕缕未曾散去的情绪。


“百里归的日记,某年某月某日。

“那之后发生了什么,我全不记得了。

“但我仍记得那种要逼疯人的悲痛,它总在午夜降临,将我驱出梦境,不得安眠。那仿佛某种惩罚,我呆看着天花板,失眠到天亮。孤独和回忆像是个阴魂不散的幽灵,在心头久久萦绕,挥之不去。

“索罗伊说我不停破坏,把码头上所有阔野都砍翻在地,清水湾没被炎真毁掉,反而毁在我手上。

“我问炎真呢?

“她说‘被抢回去了,你凭一双腿穷追不舍,直到祭坛才罢休。’

“然后?

“‘然后就停下了。环顾四周,走上祭坛。’

“祭坛?

“‘嗯,你好像知道自己已经撵不上炎真了,干脆去敲了首鼓。’

“怎么样。

“‘挺好听的。’

“再之后呢?

“‘最后你环顾四周,停止了破坏。从那个冷厉的陌生人变回了百里归。’

“为什么没有就这么被代替。我说。

“要是就这样被取代就好了,就不会再感到痛苦。

“‘这是不可能的。悲荒引出来的人格即使陌生也仍然是你,那是你的内心,百里归就是百里归,谁也不能替代谁。’

“我们都曾替代过别人。

“‘那是命运。’

“命运。

“‘所有人都注定要死,这就是命运。但有些人生来就是为了死亡,这两者是不同的,你能明白吗。’

“你说止息该死?

“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你为什么喜欢她。’

“她很好。

“‘是的,很好,所以该死。这不是报应,而是注定。美好的东西身上都充满了悲剧影子,难道你觉得她像是能活很久的样子吗?’

“哑口无言。

“我往往会在天亮前觉得困倦,每当快要睡着时,又突然惊醒。

“我试着抽烟。烟灰落了一地,依旧不能阻止。

“能唤醒我的只有日出,我在漫漫长夜中等它到来,等它能把我从清醒与混沌的挣扎里解放出来。

“后来……我又见到了止息。

“这是第几次重逢了?好像每次相遇都为了分离。

“命运。索罗伊说。这就是注定的。所以别妄想了,老老实实跟着我。

“那也是最后一次重逢,她把军刺贴着我脖子,我把长刀抵在她心口。

“‘武器位置放反了。’直到这时候她还是下意识教导我,即便我已经不再需要。

“那之后我每次失眠都把阿七轰起来,拖上行歌去天台吹风喝酒。

“他俩喝酒,我吹风。

“阿七和行歌总是在日出来临前昏昏欲睡,我只好再把他们轰回房间,一个人眺望日出。

“太阳出现在地平线上,将天空融开一个红色的口,我下意识闭上眼,想起第一次在净土山上见到的晴天。

“那天我撩开帘子,阳光仿佛万千刀剑划破黑暗,刺得人双眼生疼。止息突然出现,握住我的手。

“一切仿佛都还在眼前。

“阿七问我为什么要把自己困在无法挽回的过去中时时逼迫呢?那除了让自己更加痛苦,还有什么作用?为什么明知不能转还,还是不肯忘记?它只会让你更加愤怒。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我只是觉得,放弃铭记,就好像输了一样。

“直到今天我仍时常感觉一切尚未结束。

“那个从很多年前就开始的故事,好像仍然没有讲完。

“它还可以逆转,还可以改变,只要我向前、向前。

“哪怕一个人,也要不停的走,隐隐觉得这一路走去,肯定会获得珍惜的事物。

“我忘了哪本书上说过,一条路,只要不放弃,就还没走到终点。

“……

“我相信这唯一的决心,都是为了遇见不可知的你。”


七、命数

这个世界是很不讲道理的。

孤旅所代表的命数却似乎成了最大的道理。

白离的“离”,阿归的“归”。

我无意离去,却无法归来。

无数次午夜梦回,却终成幻想。

白荒漠上,净土山前,怯怯白离不能归。

你是异世的来客,你是命运的起点。

你是荣耀的冠军,你是废柴的弱鸡。

所以你遇见——


命数。

命数轮转无休。

恰似悲欢合离。

谁能逃脱呢?

那暗沉无际的命运。


刀锋是雪亮的

火焰是灼热的

你的血

是黑色的


天教少年不老

忆多少疏狂

红粉帐前螺钿

把酒与谁癫

人世不舍悲欢

又哪得几分平安

蝶舞姗姗


附上作者推荐的那首《醉致吾友》最后的那段歌词:

颠倒数春秋 错憾何时休

细问个中是处 寥寥几无有

唯是少年时 落拓高醺后

与你万人丛中 缓缓一握手


八、我意犹未尽

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滔滔不绝了。

因为这样很累。

可是我很开心。

就像作者引用到文中《穆桂英挂帅》的那段唱词一样——

“猛听得金鼓响画角声震,唤起我破天门壮志凌云。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敌血飞溅石榴裙。有生之日责当尽,寸土怎能属于他人!番王小丑何足论,我一剑能当百万兵。”

“我不挂帅谁挂帅,我不领兵谁领兵!”

我觉得真的帅爆了。

嗯……这本书看得太爽。

真的很爽。

已经十二点了。

我撸了一晚上。

没有分析,只有感想。


我历来是说过的话转头就忘,写过的文发了就完。

所以写到这里,我已经忘了前面我都干了啥了。


写到这里就停下,其实我本人是很不满意的。

但是因为时间太晚,我又向来没什么耐心……

那就先这样吧。

你们能体会就好了。


我决定再污染你们一次。

下面是我跟作者小狼要来的那首歌的全部歌词:


[酩酊语]醉致吾友


曲:《天神族のテーマ》钢琴版-松浦美佳

词:青释

唱:雅纪

酉初赴华宴 低杯迎列侯

歌缭香 舞溅玉 时花点朱楼

戌正各辞归 踉跄至东头

积草店 杏泥坛 二斤桑落酒

好月!濯濯然其辉

襟怀磊落 清正无遮

好风!一天星斗 吹过银河洲

好酒!敦敦然其劲

不绝绵余在喉

——言而总之,赵君吾友:

上回共此月 月下杀伐如翻绸 哈

引风舒长剑 一展彤霞是血流 呀

举酒相顾笑 并肩生死又一筹 啊

——此处搁笔 我浮三、大、白

(间)

我是天地孑然一狂徒

嚣张入骨 穷尽斯文 终究藏不住

劳你这 翩身避世明白人

停步是非场里 搭把手来扶

吾友 下回对饮时

当携大缶 清哑不拘

豪歌熏风桥下 醉翻整湖鱼

再解薄裘作网 捞取肥者三五

载上云舟 陶陶归去

我行妄为路 放诞恣情有你相与

我执刻薄言 温和珍重只你一句

我醉荒唐酒 你家门阶坦然自据

——此处别无他话 见信如晤

(间)

颠倒数春秋 错憾何曾休

细问个中是处 寥寥几无有

惟是少年时 落拓高醺后

与你万人丛中 缓缓一握手①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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