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讲的是《烽火》后的系列故事,虽然我个人更喜欢原名《四大贼》。但不得不承认,《狼烟千里不独行》这么骚霸之气外露的文名,还是很适合作者本人的。
看过文的读者都知道,这文讲的是飞马花蛮四个贼的故事,其中穿插了江湖义气和家国情怀,不仅行走于江湖还心系家国天下。
在我看来,在《狼烟》这本书里,作者无论是人物塑造,文笔描写还是剧情设置方面,都更加成熟,能看到作者的用心和进步。
下面就就从人物塑造上对《狼烟》第一卷做一下简短的个人评价(仅个人观点,不喜勿喷QAQ)
第一卷出现的人物很多,这里主要分析的人物是四大贼里的马贼阎三更和蛮贼屠炭,第一卷事件发生地不归坟狱长楼骁、狱中头领王啸和贵人丁富,这五个人物。
一.阎三更
要说给他一句话的形容,那一定是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
看文的时候经常在脑海里回响这个旋律,本文的第一男主阎三更初看之下就是这么一个套马的糙汉子,他初次登场就带着些土草腥气。
“这精壮男子约莫二十余岁,面容刚毅,顶着一头张狂碎发,偏偏在脑后扎了一个小揪。他身上披着粗针大线的开襟皮衣,腰后跨一柄四尺重刀,腰侧还有一柄三尺直刀,而腰际另一面则是绑着小刀一排。”
这是作者的描述,简单几句话就把一个肆意形骸的马贼形象立了起来。
“糙,浪,坚”这三个字是我觉得对他最好的概括。
糙——人糙,话糙,心却不糙。
“旷野上有一未燃篝火,两座厚布帐篷,上铺兽皮做顶。而此时帐篷外狂风不止,吹得帐篷顶上三条测风布条扯紧作响,偏偏帐篷里鼾声大作。”
“小李啊,你这声三哥,叫得老子浑身舒坦!再叫几声听听!”
“小虎子!给我家判官上一坛赤米酒,再给老子来坛刀子酒,越烈越好。”
他住简陋帐篷,身穿开襟皮衣,说话三句不离一个老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却会对一个小孩子展开笑颜。
浪——喝最烈的酒,撩最妖的妞儿(也许不是妞儿,咳咳……)。
阎三更见到酒坛上桌,喉结立即一滚。他急不可耐地拍开酒封,刀子酒那辛辣味道便在桌上弥散开来。
普天之下,刀子酒随处可见,入口如炭,入喉如刀,入肠如火。偏偏每人都能酿,每坛都不同。穷极一生,也饮不尽天下刀酒滋味。
帐篷里东西不多,一张矮床,一座梳妆台,外加些杂物戏服。
阎三更将捆在腰上的外衣往床上一扔,又将妖娆女子往床上一抛。
啧啧啧,终抵不过酒色误事,被下药关进大牢里去咯。
坚——人肉金刚,以命相搏。
阎三更也不管他反应,只是继续说道:“在我八岁那年,我父母死在一伙山贼手中,我身中十八刀,所有人都以为我必死无疑,可我硬生生挺了下来。五年之后我上山寻仇,杀了二十余人,最终功败垂成,那次我中了二十四刀,依旧让我捱了过去。再过两年,我将那伙山贼连根拔起,身中四十一刀,可他们依旧杀不死我!”
他常以一身血肉之躯去一命相搏,那一身的刀疤便是最好的证明。坚强的不是他的身躯,而是他的意志。不战斗到最后一刻,就决不罢休。
二.屠炭
这个名字对于这个人物是再合适不过了——疯血激发,生灵涂炭。
他的出场是在不归坟的盛宴上,作为一个有着十七场不败的角斗擂主。
“却是一道巨大身影撞开了拘束铁栏,径直冲入场中。那身影足有一人半高,身上肌肉层层盘结,宛若一头凶兽。”
就是这样一个肌肉虬劲的蛮兽般人物,其实有着孩童般内心的男人。他未被激发疯血时,是个一激动就容易结巴耳朵闷葫芦,总是被阎三更这个家伙噎得说不出话来。但他同时有具有神补刀的技能,在跟阎三更你来我往的斗嘴里,让这个人物变得更加生动有趣起来。
而且这货还是个反差萌,长得如此“可怕”,却心灵手巧,擅长手工。每次想想一个巨兽般的人物坐在油灯下面做女红,就觉得简直萌死个人!
他跟阎三更是过命的兄弟,再怎么斗嘴闹别扭,只要一句话,毫无怨言的收拾烂摊子。尤其是那句“你负责闯祸,我负责收尾”简直不要太宠溺!
三.不归坟里的狱长楼骁,狱中领头人王啸和贵人丁富。
这三个人代表了三个阶级。从上到下依次是丁富—楼骁—王啸。
1. 丁富
是典型的权贵走狗,他自认是不归坟的老大,把狱长楼骁看成是他的手下。
他以为自己是不归坟的神,到头来却也只是更高权贵的一颗棋子。他的任务就是看好不归坟,让不归坟成为一个角斗场,以犯人肉搏来博取权贵们一乐。
他的出场是让如熊一般的典狱长楼骁都毕恭毕敬站在一旁乖乖回话的——那如巨熊般的典狱长,此刻毕恭毕敬地站在一旁。而主位之上坐着一个虚胖的中年男子,他手中握着茶盖,轻轻敲打茶盏,“楼骁啊,明天的盛宴,准备的怎么样了?”
丁富第一次出场跟楼骁的对话,充分表现出了他是怎样仗势欺人的——“最好如此。”中年男子瞥了典狱长楼骁一眼,终于是嘬了一口茶水,随后他眉头紧皱,“你这鬼地方,就连茶叶都是霉的。”
楼骁面无表情,只是沉声回应,“小臣惶恐。”
“哼!”中年男子显然是对楼骁的态度有些不满,一把甩开手掌,将茶盏重重砸在典狱长额头之上,“你就用这种东西招待贵宾?”
茶盏破碎,碎片将额头砸得血肉模糊,滚烫茶水浇得楼骁面皮发红。但是楼骁喊也不喊,只是低头弯腰,“小臣惶恐。”
中年男子貌似还不解气,径直站起身来,“楼骁,你要记得,当初不是我们接纳于你,你早就成了冢中枯骨!你得时时刻刻记住自己的身份!”
楼骁只是重复,“小臣惶恐。”
中年男子重哼一声,拂袖而去。
他对楼骁挖苦讽刺谩骂动手并不是因为他能力有多强,而是因为他头上有人,仗着这个在不归坟里为所欲为。
这里的丁富可以代指一类官场上倚仗权势作威作福的小人。
2. 楼骁
曾是赫赫有名威震八方的天下强军碎岳营的副帅,现在带着残存的旧部甘愿窝在暗无天日的不归坟里做一个小狱长。
楼骁在这里是个悲情英雄的形象,他武功盖世,曾带领天下强军立下赫赫战功,但早已今非昔比。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不管形势如何,他都是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作为副帅作为父亲,他以一人之力扛起了整个责任,为的是让自己的旧部和儿子一个遮风避雨可管温饱的地方,他心底也有逃出不归坟的想法,并且在暗中实施,但相比于少不更事的儿子楼兰,作为统帅作为父亲,他要考虑的更多,背负的也越多。
曾经的天下强军沦落到替人看门,忘了那些本该刻在骨血里的排兵布阵,生疏于对战,可悲又可叹。
3. 王啸
是代表的是最底层的犯人,他是犯人中的小头头儿,目光短浅,一边想要推翻现有的统治,一边又想着自己取而代之,最终被阴险狡诈的丁富利用。
他是矛盾的,一方面想要追求“自由”,却一方面想要自己掌握权力。跟几千年的农民起义者一样,碍于眼界,他们想要的是冲破和推翻现有的统治牢笼,但一旦推翻,他们便由被压迫者转换成压迫者,成为他们最恨的那个人。最终,什么都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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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天子的文,除了佩服于作者对于庞大江湖的设定之外,最为喜欢的就是其对于文中人物的塑造。不仅三言两语就能将人物的外貌性格刻画出来,更是通过情节对话将人物立得更加深入人心。
新角色辛辣个性,记忆深刻;老角色增光添彩,承前启后。每一个人物都在自己的位置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整个文章丰满充盈有血有肉。
有幸在《烽火》之后再遇《狼烟》,美哉快哉。
PS:下一评是第一卷情感篇,下次见,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