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悬疑的精髓就是让人一开始就代入到小说里,不论用什么手段,无论粗狂也好,无论精细也罢,最终只要是让人读到末尾,那就是成功。
《长安街探案》这本书就挺契合的诠释了这个道理,它有其的特殊之处与成功之处,也正是如此才让人难以忘舍,最终跟随至此不再离开。
悬疑,精髓在于构造小说的故事,让其连成一个整体,让其充满逻辑性而无懈可击,要让读者没有间歇的思考,却又在话语的带动中把一个问题甚至是一个案子看破,循环在一个案子又一个案子的衔接里......
抓住读者的胃,即要做到以上两点或三四点。
从小说的故事结构来看,《长安街探案》的立意点是极好的,它让人耳目一新,古代的风格,加上现代化的探案手段,让故事显得非常的诙谐轻松,而非古典探案一般死气沉沉,让心心情沉重的去阅读和体验。
从文章情节的曲折设计来看,这里也能显出作者是下了功夫的,也正是应了那一句话,好的作品,都是以不怎么精巧的情节作为起手,然后慢慢向我们揭露更完美的探案过程。
从人物性格来说,本书的对方是很到位,性格缺陷的描述总是不可或缺的让人觉得遗憾,也不是这样说吧,毕竟看到那个地方的时候,总会毫无意外的想起人无完人,但是心里又会有个想法,如果能对人物的刻画更加深刻一些就好了,比如加入动作描述,而非是口头上的几句厉声厉语,尤其是在探案小说中,这种只靠语言描写来传达大部分感受的,其表现性还是太弱了,也不能让人身临其境。
回归主题,次夜也是想想大佬学习怎么写推理小说吧,于此做下了这篇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能与作者能有更多学术上的交流,至此......
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