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阿莫在现实世界是个女儿控,就是看见可爱的小女孩就萌生一种想法,做我的女儿吧!
说到女儿控,第一时间想到了贝克汉姆, 一出生就受到全家人疼爱的小Harper,没想到让酷酷形象的贝克汉姆完全变成女儿控,堪称终极女儿控之最帅名人爸爸。
吴亦凡在近期的节目中,秒变女儿控,称一定要生个女儿。
那么猪脚是比显示生活中更疯狂的——女儿控!
这么可爱的女孩为什么不是我的女儿?
什么?没有爸爸了?哪个混蛋有这么可爱的女儿不懂得珍惜?
为什么帮你,你又不是我的女儿?
……
如果真要谢谢,那就让白灵做我的……女儿吧!
就是这样一个女儿控,做什么都会想着,为了女儿以后生活的更好。
工作,找女儿,养女儿。
主要是这个猪脚想通过不结婚的方法,来达到自己就有女儿的目的,不知道是不是好实现呢?再有就是,即使结婚了,就能保证一定能生出来女儿吗?万一是个儿子怎么办?
然后阿莫吃了一颗“女儿”给他的黑珠子,呦吼!——穿越了。
来到异世界的时候,阿莫突然变得很强壮,浑身肌肉,力大无穷。阿莫只有几秒钟的惊讶,然后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就连用牙齿咬不动的黑岩鱼的肉,他都不在话下,吃的有滋有味的。
然后就是结识了那几个红头发,怪异的学生,并通过帮助这四个人得到了一笔酬劳,其实就是金币。开启啦做任务之旅,后面的很多章节都是阿莫受雇于人,做任务挣钱的辛苦过程。说辛苦倒也不是很辛苦,至少,阿莫因为有很强的武力,一路顺风顺水。
此刻的猪脚给自己的定位就是:赢金币,找女儿,买房子,养女儿,走上人生巅峰!
等等,好像他的人生字典里面没有,迎娶白富美这一条啊!果然是不一般的女儿控,不是妹控哦。
为了女儿,金币都不算什么。为了未来萝莉女儿,果断放走白灵,原来阿莫第一眼看见这小狐狸,就暗自下定决心,要当他爸,好可怕的想法。
就连第一次做饭的对象都是要给女儿吃。【捂脸】
作者大大这思维也是开阔到天际了。
关键是阿莫这么喜欢这个小萝莉,会不会直接去追白灵的母亲,追到手之后,哼哼,那么,这可爱的这小萝莉就是名正言顺的他的女儿啦。
一想到女儿,这就是一本充满父爱的好书。其实,在我看来,这也是一个冒险热血的书,还有点游戏文的感觉。里面有不少都是在做任务打怪的时候的场景。
以上是这本书的前十章的内容。
其实作者君的文笔看起来没有很老练,也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撑场面,不过能一直坚持更新这么久,我很佩服。最后祝本书人气爆棚!希望能给大大带来好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