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长河头,君住长河尾,每日思君不见君,请饮洗脚水。
落日无限好,趁夜当逍遥,亲朋损友喜相逢,酒酣天地小。
话说,这篇书评咖啡酝酿了很久,从第一次点开本书,咖啡就知道,咖啡的第一篇爆肝书评是跑不掉了。不是因为本书作者跟咖啡关系好,也不是因为本书作者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手动+1S)。而是因为,这书打动咖啡了,真心打动了。
曾经有不少作者朋友说咖啡的文笔不错,咖啡也曾暗自窃喜,毕竟作为一个扑街写手,被夸文笔好,也是一个安慰奖来着。同时,咖啡也看过不少8站的书,虽然至今没完整的看完任何一部小说。(呃,别激动,主要是咖啡能看对眼的书,还没一本完结的来着。)
但在咖啡看过的8站作品中,本书绝对能算上一流文笔,咖啡自愧不如深矣。怎么说呢,这是一篇单靠文笔就能撑起数十万字篇幅的作品。这是一篇卖情怀卖出新高度,能直击读者内心深处最柔软部分的作品。这是一篇老少皆宜,雅俗共赏的作品。(呃,这么说,觉不是因为咖啡老,也不是因为咖啡俗,你懂的。)
恩,再夸具体点,这么说,小说,或者说所有以文字为载体的作品。限于文字本体的局限性,是无法像电影或电视剧一样将画面直接呈现在受众眼前,声音灌输入受众耳里的。
因此,如何用文字写出画面感,就体现出一个作者笔力的高低了。毫不夸张的说,本书呈现给读者的,是一幅幅活色生香的画面,一个个真实生动的人物。手感,哦不,是质感一级棒。
本书开篇,就呈现给读者一个年代略有些久远,没有丝毫现代气息的场景。乡野,故土,河湾,沙滩,村落,乡邻......大婶子小媳妇,熊孩子,小萝莉,哦不,这里用小萝莉一词不合适,应该是......恩,小姑凉。
那年,那月,那水,那人,那段旧时光,如同翻开一本老旧的相册,看见一张张泛黄的黑白照片,一扇通往异世界的大门,哦不,是一扇通往过去的时光之门打开了......
过去,曾经,以前,那时候,Long long ago......讲真,这样的词汇,总是充满情怀。或者说这些词背后,这个人,这里面,有故事......
呃,本来说要爆肝的,不过码到这里瞄了下字数,发现刚好888字。然后,咖啡突发奇想,给本书写的第一篇书评就到这里打住更好,爆肝啥的,恩,下一篇,下一篇再说可好,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