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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七月正好

那个夏天,我们正忙碌着。
嗨,帅哥,美女还记得我和你第一次有交集的时候吗?那时真是一个比较扯淡的话题。
对你的了解只有你会写小说,还有会什麽跑酷,其实不是很了解,只知道是一项极限运动,在我的认知你只是一个有才的文艺青年,好奇心使我想了解一个作者。我开始翻阅你的小说,把你的空间动态全部翻阅完了,把你的一部叫《涞水瑶》的短小说看了不下于10遍。
从此,便迷上了你的文艺范,原来作者挺宁静的,是我向往的地方。其实真实说来还算是我追的你吧,虽然是你先跟我提起。
2014年12月10日,是确定关系的一天,在那几天,我们每天聊到12点还乐此不疲。
2015年1月1日敲响钟声的前一天,你没能赶到,我好失望。但是后来知道你坐了一天的车,坐到想吐,我的心为之动容。
一直记得,你是下午到的。穿着红色羽绒服,穿着跑酷的运动裤。戴着戴着眼镜,似文似武。背着超独特的包,像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讲话很温柔,遇事不急躁。
我请你吃了番茄排骨汤锅,我收敛了我大大咧咧的性格,一改温柔。因为我觉得,他喜欢的就是这样文艺气息,有诗意的女孩。可能我永远达不到那份感觉,我得装。
接下来的三天,关系有所缓和。可是还是被识破了,觉得做别人太累。我不愿做别人,带他游遍了学校周围,讲述着各自对爱情,生活的态度。唯一觉得深刻的是他觉得读大学收获最大的是去当志愿者,让他动容。我当时就觉得这个男孩好独特,他的对生活的态度,特别是那一份自由,让我向往让我痴迷。
他不同于其他男孩,就连第一次说我,说一个女孩什麽什麽的,我当时就觉得这人是有病吧。其实我就是这样,只是嘴上不愿承认,其实,我当时认定就是他了,可以结婚的对象。
最后走的那一天,我站在学校草坪为他唱歌,还是很宁静,静得只剩下彼此的心跳。还为我表演了一段跑酷。后来他留下了-再见,万州,再见,我的爱。其实还是很感动的了。其实后来才发现他好谦虚,明明以前学习好厉害的,直到后来才发现。
从那以后,我就开始看书,他说要看有营养的书。尽管我还偷偷看高中没看完的《校花的贴身高手》,哈哈。
记得那天18号,大姨妈来了。当然,也是我过生日。与我想象的有点不同,记忆中的他,会写小说的他,应该也是个浪漫的诗人。应该手捧玫瑰,拿着小蛋糕给我庆生吧。都没有。
不过,他能来,我就很高兴。碍于我的有点失望,他悄悄给我买了一对银耳钉,尽管他有点穷哈。我还是很高兴,他告诉我,以后每个放假,都来接我回家。那时,他告诉我一个星期没抽烟了,回过头,听1号和他男盆友说他在下面抽烟等我。后来,我非得让他给我写检讨。后来也不了了之了。都怪我之前说不介意抽烟,没办法,谁叫我从小闻外婆外公的烟味长大。
回去后,在那个寒假,我经常和他打电话,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又不怎么理我了,天天打游戏。到哥哥那里上班,后来才跟我见面了,还是那样熟悉。哥哥要结婚了,我们就去吃饭了,他很温柔,随时看我的动静。
开学了,可是我总觉得他有事情瞒着我,电话,信息都不怎么回。我知道他很忙,开了跑酷馆,是挺忙的。可是凭女人的第六感,我知道,出问题了。后来,跳出一个他的另一女盆友,我懵了,措手不及。后来吧,得知是一个恶作剧,由此,也将问题解决了,原来是fm的反对。我只是不懂,看着所有的压力加给他,我也哭了。但是同样也有感动,更觉得值。
他过生日,我把所有的过年积蓄,用了好多,给他精心挑选了一块手表,还有好多吃的,怕他饿的,知道他为了开跑酷馆用了好多钱,也穷,我也知道他喜欢吃巧克力味的甜食,也特地给他买了好多。
后来fm的态度有所改观,我很庆幸。只是后来他在开跑酷馆中,被人坑得太多了。其实不是他傻,只是把兄弟情看得重要些。那段时间连吃饭都成问题。可是我看到坚持的他,不屈服的他,每天都去,尽管一天有时只吃一顿。我也把自己的钱给他,他很少要。
2015年,清明节,第一次去看他,没怎么出过远门的我,还是在爱情的驱使下。去了,当然肯定会坎坷,第一次到他开的跑酷馆里,唯一的感觉就是这些人真不怕热。不过那墙上的涂鸦还是挺有感觉的,感受到那些玩跑酷的一腔热血。后来,晚上,我踩着高跟鞋跟他一起刷街,当然,也有那些高手让我震撼的地方,实地空翻两圈。好多的人差点就没得地方睡,原来是单招的学生也,把宾馆住满了,晚上还下冰雹。他跟我说这是能体会那种自由的灵魂者,跟他们一起耍,不会想其他的。
觉得他厉害的地方是能做到那单生意,尽管以低价收取。但终究还是胜了。
“笨蛋,身体好累,心也好累。我感觉自己快要坚持不下去了,俱乐部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都是亏起的,不知道下学期该怎么办,看不到希望。想放纵一下自己,却发现现在连放纵都成了都做不到。"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其实一直被坑,我知道,不是不想做绝,而是更重兄弟感情。其实,是他们错了。他开跑酷馆的原意只是想有一个地方可以让大家到这里一起玩,共同的爱好,尽管地方离他们有点远。
7月,快放假了,虽然我也没钱。但我看他一个人撑得好累,我想过去看看他。最终我还是去了。我运气很好,他没有收到余款。不过,见到他,还是好开心。回家的时候,还为了20块车费争执了半天,坐了个黑车,好造孽的,还热。
回家没过几天,我就去看他外公了。跟我想象的一样慈祥。很心酸的买了些水果去,不过,外公很开心。
之后就去重庆跟羊一起找暑假工了也,不过还是找了好久,终于找到call客的工作,还提升了自我。后来去学校找你,还在那个幸福的像家的地方待了好久。那种感觉无法言语。你说你得守着你的馆,不想就此放弃。
后来还给你做过饭,尽管酱油放多了。哈哈,那是你没告诉我也。那个暑假还是很充实。后来,读书了,其中好多事都不记得了。记得这个寒假你在写关于《极限跑酷》的小说,我又犯头疼了,又是关于跑酷的,不过你激情很高,为了收藏量,每天熬到深夜,跟开跑酷馆的那个阶段一样。忘记告诉你,我还偷偷给你注册了好多号码,为了鼓励你的那颗跳动的心,独我看见,汗水中满是热血沸腾。但是那个冬天,还记得我的生日吗,你忘了,硬是跟你吵了好久也。不过我觉得还是可以原谅,万一你是真的有事情呢?
2016年了,又是一年,都想稳定给彼此一个心安。fm见面。还是不错的。后来,回来给你过了一个难忘的生日。“水果名字"之yb,pd花为辅,闪闪星光,好生惬意。为你愿意为了我选择在长寿尝试着的感动,有水果心意。
  他在长寿组建了一支团队,尽管都是小新手,但凭借着对跑酷的热爱,还是有的,称RT团队。特别是有个小孩还说要把他女盆友带来学。我想说,哪里有他,哪里就有跑酷。
回去没多久,我就生病了,其中你的点点细心照顾着我。只是我心灵太脆弱,烦躁易怒。为了此事,特地和5号同去了hc,有好多的故事曲折,为了我,可以做好多事。差点把你气出病来。憋得慌。
到我实习了,我只是像个顽皮的孩子跟你吵闹,却不知总是出尔反尔,总以为你会将就我。其实不知道好担惊受怕。我一夜没睡着,那种感受不知道你经历了好多。其实你重要些,确实是真的。只是我就是矫情。

下面关于我对本书不专业的评价:
   作者:夜雨奔雷,书名《极限速度》,是一部轻幻想之传奇现实的小说,不过现在似乎改在竞技类了,我也不懂为什么把它放在这一类,不过我想这个跑酷给大家的感觉就是飞跃的时候飘然的感觉,但它主要是写于现代的小说。
   “跑酷”最初由越战中的法国士兵们发起,2002年在英国开始盛行,后来法国的大卫·贝尔(David Belle)把它发扬光大。法国电影Banlieue13(暴力街区13区)即是展示PARKOUR街头文化,主角David Belle是LE PARKOUR运动的创始人之一。ADD--主要有回归自然之意,轻盈,柔美,与大自然融合一体。
   最开始吸引我的地方是男主角的跑酷主要由外国师傅主教,对于华夏这一块还是很少的。
外国人喜欢挑战。这一点抓住了观众的眼球,都说外来和尚好念经。真对于纯跑酷,作者在前几章描写得很详细,特别是怎么练的方面(看来作者是行家呀^_^就是不一样),最开始传递出来的,和后文主要表达跑酷的精髓,自由,放松为一体,闭上眼感受轻盈的身体腾空时带来不一样的回归自然原点。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突破,由开始的训练到真实的运用为一体。女主角的出现,跟我想象的大多数女主角一样的性格,比较爽快偶尔带有柔情,不过也符合本文。
  但是文中多次有提到其他的运动项目,如篮球,滑板,街舞等,描写得很详细,我觉得写跑酷就跑酷,写其他的运动项目有偏离中心之意,其中的如登山,滑雪,跳伞,攀岩,飙车等极限运动描写得有点少。但文中设计每次表达跑酷的实际操作,还是写得比较巧妙,特别是杨毅救晨晨和晨晨训练杨毅体能训练的变态过程。这点让我欣喜若狂,确实挺精彩的。只是后面的情节有点重复累赘的感觉。可能主要还是写纯跑的原因。
  在其他技能方面,杨毅就是个运动天才。仅此而已的话似乎又少了些什麽。然后从杨毅的性格着手,他为人诚恳,善良,正直,对待朋友,亲人,爱人的细节可以品一二。文中侧重写团队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比赛的时候,能体现出来。同时也启发我们站在他人的角度想问题之意。
  只是针对性后面又出现个不知是女2还是女1还是女1+的设计,我还是满怀期待,这个就要看作者是个怎么样的人了,可以看他的爱情观。而且这女子和晨晨完全是两个反性格的人,给人的感觉不一样。只是后者让似乎更有后续发展。不过这点挺有新意的。至少结局得让人猜,吸引读者。
  而看到目前,我似乎可以把跑酷看成在刚健的意志里,不仅有坚持,还有价值观念的散发思维,而我主要是看到跑酷者的驱除心魔,自己跨越心里障碍,是一重精神层次上的提升。其中,作者都有谈到。
   喜欢小雷写的,请收藏!《极限跑酷》夜雨奔雷著。
PS:
   跟他在一起,从未想过他心里会有其他女生。(特别是去爬大桥,差点掉下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
  其实他很古板,根本不像写小说的那样浪漫。(我的生日也可以忘记)
变瘦了这事也得算他的功劳。(一天都说我胖,为了变自信哪里不足补哪里)
多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也是他教的。(对寝室的家人处理方式,当然永远是我的不对)
让我变得勇敢,自信(在他面前永远像个孩子),浮躁减轻了些,看问题更透彻了,学会做人,分析问题,处理事情的能力。
可是我要的,不是要这些,我宁愿笨点,只要你陪在我身边,今天这事算彻底悔悟。没有下次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你更喜欢哪一个呢?

---情人节快乐@夜雨奔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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