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投稿两篇都没过,理由是标点符号不规范_(:3」∠)_
于是我把人物对话的「」和『』全部替换成 “ ” ,然后重发,真的就这么过了(╯°口°)╯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我现在正式上传章节依然用「」而不是 “ ” ,编辑会删文吗?
如果会,我就不发了。
话说……
明明都是引号为什么不能用啊?
我就是喜欢这种符号,棱角分明,有种方正而又严肃的感觉,看起来也比较醒目。而换成 “ ” 的话……感觉太滑溜溜了 (´・_・`)
而且在我的文里,「」用于传播在空气中经由人耳听见的声音,『』则是仅仅传递于意识中,对比一目了然。如果都换成 “ ” ,就需要一次次说明了……
修正:
1. 我已经发文了,各位不用解答了_(:3」∠)_
2. 有些人表示我这种做法影响阅读,那么我举个例子好了(`・ω・´)
前提:
主角同时和一人(A)一鬼(B)分别对话。开口出声,A和B都能听见;意念之声,B能听见,A听不见。主角可听见两种声音,也可以用两种方式说话。
那么用我的方式来写大概是这样的:
主角:「……」
A:「……」
B:『……』
主角:「……」
主角:『……』
如果不能用符号区分,那么我就只能这么写了:
主角开口说:“……”
A开口说:“……”
B用意念说:“……”
主角先是开口对A说:“……”
然后又用意念对B说:“……” ——你们真的觉得这样写比较好是吗?(╯°口°)╯
说句冒犯的话,这个其实算是个陋习,应该改正!因为小学生都知道人物对话用双引号。
如果你的文已经有很多存稿,完全可以用全文替换改掉
晓空未明 : 引号(“”、‘’;「」、『』),标示引用、着重、特别用意的符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先用双引号“ ”,内部如需再引用,再用单引号‘’,若再需引用,使用双引号“”,以此类推。中华民国教育部:先用单引号「」,内部如需要引用,再用双引号『』。而双引号内部又需要引用,则再用单引号,如此类推。——以上来自百度 可见这是正规标点没错,只是大陆地区比较少见。至于我不想替换的理由,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_(:3」∠)_
孤霞飛 @晓空未明 : 当然你开心就好,随便怎么都可以,因为是网文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实体书,甚至英文书都是用双引号,个人觉得还是用双引号比较大众,你想要追求个性的话还是那句话,你开心就好
蓬莱山辉夜? @孤霞飛 : 「」是竖版的,“”是横版的= =,「」是中国传到岛国,因为中国以前是用竖写写书,然后近代因为学习西方文化的同时,我们使用了西方横版写字方式,于是使用了“”然后一直用到现在,台湾那边倾向岛国,所以是和岛国一样使用「」,然后岛国的轻小说传到中国,于是「」又被传回来了,台湾是习惯,国内大部分是模仿,小部分是“”看习惯了,看到新鲜的「」觉得舒服,于是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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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JTeng @晓空未明 : 那你写完之后把标点全部替换一下不就OK,也就几秒钟的时间但对于读者却是一种尊重。说实话,我看见用「」做标点的书,直接右上角,因为这不符合我的阅读习惯,看着非常别扭。
ericJTeng @晓空未明 : 从小被惯坏了吧?心高气傲的作者我见得多了,但是真正有才华的却极少。而且你写书是给自己看的吗?你连读者的感受都不考虑,又怎么可能受到读者欢迎?写作源自理想,但落实于态度,尤其是对读者的态度。你把读者当狗屎,读者同样也会这样做。如果你坚持我的书只有我自己先爽了才行,其它都不重要,那你还来这里干嘛?孩子,踏实点吧,不客气地说一句,越是自命不凡的作者越是扑街的命。不信?你总有一天会信的!
晓空未明 @ericJTeng : 对不起,我写书主要就是给自己看的(`・ω・´) 2010年开始写文,默默连载于百度贴吧,持续追文至今的读者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但是我高兴(`・ω・´) 前几天百度打击盗版行动,封了所有文学类贴吧,实在没办法我才重新找地方发文的_(:3」∠)_ 最后,我尊重你看不看文的自由,也请你尊重我写文的自由。
人脉厚德 @ericJTeng : 你才是被惯坏了吧!知不知道什么是网文?讲道理你和几个读者交流过你就读者喜欢读者不喜欢的说个不停。。。会喜欢作者作品的读者也会喜欢作者的标点。为了不属于自己的读者去改变,等于是在得罪喜欢自己的人,到最后两边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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