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简单说一下理由:
1.对于未授权书的作者来说,在8站写书属于”自由发表“,不涉及利益收入,仅为网站增加书库、同时由网站提供发表平台,因此被贤者”书评“应该是权利而非义务(否则违背了”自由发表“的初衷)。既然是权利,自然可以自行选择是否使用,而非强制使用。
2.对于部分未授权书作者来说,自身作品可能本来就存在不满意之处、不足之处,这时如有人来进行书评,则10之9可能都是恶评、差评、负面评价。对于8站来说,不需要用这类差评来为读者提供参考意见。(因未授权书本身就不能获得收益,也不能引起多少关注和人气,没几个人关注的书,何必再去给差评?)
3.对于已授权书作者,作品被书评应该既属于权利又属于义务(有供读者评判的义务)。所以应去掉”禁止书评“一项。
4.此制度改革可有效防止部分无意义差评、废评、撕逼评。既尊重书作者权利,又保障读者评判自由。可谓两全其美,各得其乐!请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