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正确率
百度有一条非常无耻的霸王条款。文如下:
第20条 用户在任何时间段在百度贴吧发表的任何内容的著作财产权,用户许可百度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免费地、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可分许可地和非独家地使用的权 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著作权法》规定的由 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著作财产权利。并且,用户许可百度公司有权利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部赔偿。
前段时间腾讯状告百度侵权盗版的事大家还记得吧。就是因为这个用户条约,所以本身是用户私自上传,但是最后还是找到了百度的头上,为此不少的贴吧都被封禁过一段时间。如果有用贴吧的人应该还有印象。
再此,为了8站的安全,还请各位同仁谨慎行使自己的权力。我今天在审书的时候看见了两篇非常不错的文章,但是想到了前段的事情之后还是点了反对票。在这里向作者说声抱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