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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狗王不得不说的故事

前言:久不写书评第二弹~

最近网站冷清得很,前一篇书评隔天才过,这篇就拖到了今天发,很可能又是明天早上才能跟朋友们相见。

小小感慨~

废话不多说,咱们开始书评正篇!




《未来召唤》这本书,光看到书名的时候,我一度怀疑布衣先生要突破以往的风格和题材了,这或许是个系统流的故事。

等我一章一章看完,才发现自己错了。

布衣先生贯彻了自己的风格。

这个故事除了主角多了一些特异功能,依然是很接地气。

书名的这个“未来召唤”,是在我看完了三十章和读了分卷标题后才理解。

这里的“召唤”,并不是系统风格网文中的“召唤”,是作为一种向往与憧憬,是对未来生活的目标与期待。

学生时间早操时候学的那套“全国第八套广播体操”,音乐起后会有一句“时代在召唤”。

先生的这个《未来召唤》,我大致上理解,是个“未来在召唤”的意思。

或许解读的不是很对,在这里先请大家多包涵啦~

全文我一共读了三十章,这篇书评我们就讲这三十章的内容,后文如何先放一放。



一、兽医学徒


故事从刘雨(外号狗蛋)的身世说起。

刘雨是个孤儿,父母死于矿场,二叔是个浪荡人,奶奶年纪大又偏心二叔,父母的安家费都给要去挥霍了大半。

他有个舅舅还不错,虽不当家,但凡事都替他想想。

正巧前些年舅舅搭救过一个十里八乡有名的兽医,兽医最近又想找个徒弟,这就把刘雨给带了过去。


故事的起因交代简单动人,身为读者的我,为主角的身世遭遇叹了口气。


后一段,写了主角刘雨去找舅舅,途中在长途车上遇到了第一个令他侧目的女性,同时刻画了一场英雄救美,给后文埋了伏笔。

找到舅舅去到兽医家,主角发现在车上搭救的女人居然是自己未来师娘,他没想明白四十多的丑师傅怎么会有个二十多的漂亮老婆。

一阵不解后,拜师学徒的事情敲定,主角住进了师傅家。


在第一章有一点小瑕疵,这里我要给布衣先生一点点建议。

原文中,有两处关于数字的写法太过于精准,结合前后文其实应该是模糊的。

两处如下:

“一米六五的身高”

(这是从主角视角目测的,不该这么精确)

“在女孩下车后五百米”

(这里是估计或是从某个固定视线目测的,也不该直接写“五百米”)

对于这两处问题,可能是布衣先生大意了。

从固定视角看到的人物环境等,牵扯到跟数字相关的,像身高体重年纪、大小长短这类,都是以比较含糊的数值来表示。

原文中其他该如此的地方都没有错漏,就是第一章的这两句话,应该是属于粗心大意。


继续说成为兽医学徒后的主角。

刘雨跟着师傅董旭开始了巡村找活,在第一单生意这里,描写了董旭阉割大猪,期间跟雇主说了很多荤话。

这一段里可以看出董旭身为兽医的水平,手脚很麻利,与他的平时在家的样子有些反差。

荤段子这里又是一个伏笔,后面我们再说。

然后这段里关于猪的问题,我小小吐个槽,一百五十多斤的猪其实不算大。


在刘雨跟班学徒的这一大段故事中,董旭作为师傅每每施展手段技术,体现出他治疗动物病症的水平确实了得。

刘雨跟在其后看着学着,心里多少有点敬佩。

这里要开始说到主角在车上救下女子了,也就是她的师娘于菲菲

对于菲菲,刘雨是一种情窦初开的懵懂爱慕,加上师傅对于菲菲的态度并不好,使他这种朦胧的感情又加上一层怜爱。

三人同在一个屋檐下,于菲菲又只比刘雨大三岁,这样的组合就造成了很多问题。

同时,董旭不是个老实人。

原文中,在巡村医治家畜动物的过程里,董旭经常和留守妇女及孤儿寡妇家不清不楚。

前面跟胖大婶讲荤段子的伏笔在这里也明白了,董旭的生活作风问题,一向是很混乱的。

面对刘雨的质问,他以“学雷锋”回应。

这里我跟刘雨的态度相同,“可别埋汰雷锋,你不配”。


如此的情况,造成了年龄相近的刘雨和于菲菲走进了,且达成了很多默契。

随着时间推移,刘雨对于师傅董旭的情感越发复杂。

一方面对师傅的“雷锋行为”感到不耻,一方面又因为师傅对他比较友好和偶尔掏心窝的话而体会到师徒情谊。

对于菲菲,刘雨开始很难界定自己的感情。

他没谈过恋爱,以前也没喜欢过哪个姑娘,这方面对他来说非常模糊,他完全不懂。

我个人觉得,刘雨对于师傅董旭和师母于菲菲,都是有感情寄托的。

从他的身世遭遇可以大概推断,这样的关心照顾,是他从未拥有过的。

这就让他很为难,也就造成了他的感情想法始终处于中间地带的尴尬。


学徒这里有一个大事件,是董旭看出大黄牛得了结石,肚子里有值钱的“牛黄”也称“牛宝”。

在一系列巧妙的设计之下,牛黄入了自家口袋。

董旭因这笔大财心情不错,对于菲菲的态度也好了很多。

之后相安无事了一段时间,董旭对刘雨这个徒弟也不讨厌,每次出门还是带着他


后文这里出现了故事的重大转折,在董旭又一次“学雷锋”的时候,这家的男主人回来撞了个正着

刘雨不管事情对错与否,从内心出发,也该是人的第一反应,拖着董旭逃命。

一路上折腾许久,好不容易甩开追兵逃上了山。

董旭知道自己这次是闯进阎王殿了,留下遗嘱和遗愿,把一切都托付给了刘雨。


看前面故事的时候我就觉得,董旭这个人不算恶人,他有很多缺点和恶习,可优点也是有的。

把房子钱都留给了老婆和女儿,还让刘雨一定照顾好她们,甚至同意让刘雨娶于菲菲。

同时他还劝解刘雨,乡村兽医并不是长久之计,真有好的机会就转行。


刘雨被师傅这些话感动了。

当大群村民带着狗把他们围住的时候,刘雨奋不顾身,以一敌多,拼了命保护董旭。

只可怜他势单力薄,在冲突过程中,董旭被打退到山崖边,失足落崖摔死了。

师傅没了,一切都变了。



二、二代名医


在刘雨拉着师傅逃命的段落里,刘雨误吞了董旭宝葫芦里的“狗王蛋”,从此身体能力比常人高出一截还能听懂所有犬类的语言成了狗狗们口中的“大王”

并借助这个能力,他从一个无人问津的兽医学徒,慢慢摸索出了生存之道。


这里我要重新说一下董旭的兽医水平。

按照原文中董旭自己说的,其他他兽医的本事有一小半是多年给禽畜动物看病磨炼的,剩下的那一大半,都归功于他一直带着的“宝葫芦”。

这葫芦是一个老道留给他的,里面有一对“狗王蛋”,泡制的药酒对各种病症都有奇效,还很壮阳。

具体这个“狗王蛋”是怎么回事文里没有详细去说,功效和刘雨吞服后的变化是很明白的。


接着说故事。

之后,有了这些天赋异禀,刘雨也慢慢走上兽医道路,成了十里八乡的二代名医。

名声响了,每天上门找刘雨行医的,给刘雨说亲的,都越来越多。

很可惜的是,闯出名堂的起始事件,刘雨是耍诈了。

他曾经觉得自己是不会这样的,可是迫于无奈,最终做出了选择。

让他做出选择的主要推手,应该说是于菲菲的亲妈,李老太太

这个人物就比董旭恶心多了,狭隘、市侩,几次让我咬牙切齿。

不过,她也是刘雨和于菲菲感情的推手。

出发点还是很恶心,因为她看来给刘雨说亲的人越来越多,怕刘雨结了婚会自立门户,她们娘儿仨就没有钱生活了。

好在结果还是圆满的,刘雨和于菲菲在名义上成了男女朋友,一对年轻男女的感情与寄托都得到了施放。


我们继续讲后文。

有天,刘雨巧遇一对城里的夫妇,救下了他们的狗。

刘雨登堂入室住了几天,并在城里权贵太太之间留下了兽医技术高超的名头。

在这段故事里,出现了第二个让刘雨侧目的女性,以及其后的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不过在大概相处了一下之后,刘雨便决定对这些城里太太敬而远之。

在他看来,于菲菲的美不光表面,内在也同时吸引他。

这几位有钱太太在他的世界里,不过庸脂俗粉罢了。


看到这里我算挺安慰的,刘雨的三观还不错,没有被城里花花绿绿的世界迷惑。


回了家,刘雨和于菲菲有了短暂的单独相处

他们的感情很单纯,这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气氛,只是相互依偎,获取心灵和灵魂的满足。

在末尾处,刘雨提出要去城里当兽医,城里能多挣钱。

于菲菲是支持的,却也担心,担心刘雨会变。

不能怪于菲菲不信任刘雨,毕竟这两个人相识的时间不长,而且刘雨年轻,很多事情都是未知数。

进城之后,一切会不会真的改变呢?



好了,一共三十章的内容就是这些。


除了误吞“狗王蛋”这个点,主角刘雨还是个努力的普通人。

布衣先生的书为什么好看,原因就在这里。

去掉一点点幻想色彩,这基本上是个以励志为主的故事。

不管其后的故事内容如何,刘雨和于菲菲的结果如何,光从前三十章看,都充满了人情冷暖。

贴近生活,寻求共鸣。

我认为这就是布衣先生的法宝


这三十章我是一口气看完的,为什么停下来,是因为后续收费了。。。。。。

嘛~布衣先生约评是在去年,怪我自己没有珍惜免费的时光~

在这里给先生赔个不是,这篇书评,写得太晚了。


最后,我要说,这个故事,真好看


各位朋友,咱们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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